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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收玉米获刑农民:最好新年礼是判我无罪(2)

2017-01-01 16:40:4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参与评论()人

最高法

收购行为没有破坏粮食流通

2016年12月31日,最高法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指令再审王力军案消息。

最高法认为,就本案而言,王力军从粮农处收购玉米卖予粮库,在粮农与粮库之间起了桥梁纽带作用,没有破坏粮食流通的主渠道,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不具有与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前三项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

最高法同时指出,刑法第225条第(四)项是在前三项规定明确列举的三类非法经营行为具体情形的基础上,规定的一个兜底性条款,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该项规定应当特别慎重,相关行为需有法律、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且要具备与前三项规定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严格避免将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当作刑事犯罪来处理。

近些年,我国粮食连续多年增产增收,全国不少地方,尤其是农业相对发达的省份,存在着大量的粮食经纪人无证从事粮食收购现象,虽然这种行为具有一定行政违法性,但客观上促进了国家对粮食的收购,减轻了粮农卖粮负累,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市场活力,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社会危害性不大。就本案而言,王力军从粮农处收购玉米卖予粮库,在粮农与粮库之间起了桥梁纽带作用,没有破坏粮食流通的主渠道,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对话王力军

“判我无罪,我就重操旧业!”

2017年1月1日,当接到封面新闻记者的电话,王力军表示,他已经收到了最高法的再审决定书。作为一个“高墙外的服刑犯”,他对自己再审结果有着很大的期待。

不过说到再审,王力军没钱请律师。巴彦淖尔市中院表示,将通过法律援助,帮王力军请代理律师。

封面新闻:收到再审决定书,是个什么心情?

王力军:巴彦淖尔市中院通知我去拿再审决定书,是2016年12月29日。我时去下午三点去的法院。看到最高法的再审决定书,要说心情,我倒没啥。倒是我妻子王美丽,看到再审决定书,高兴的流泪了。

封面新闻:对再审结果有怎样的期待?

王力军:有人说,这份再审决定书是给我的最好新年礼物。其实,如果再审判我无罪,那才是我的最好新年礼。其实,从开始到现在,我也一直都没想明白,我怎么就会因为贩卖玉米犯了法。

封面新闻:再审的律师请了吗?

王力军:我没钱请律师。巴彦淖尔市中院法官告诉我,将通过法律援助,帮我请一个律师。

封面新闻:家院子里堆放的脱玉米机卖了吗?

王力军:没有卖。

封面新闻:还会再次收购玉米吗?

王力军:会。因为这行我熟悉。不仅可以增加家里的收入,而且还可以帮到很多种玉米的人。只要判我无罪,我就再干。

封面新闻:这些时间日子过得憋屈吗?

王力军:能不憋屈吗?我至今还处于服刑期间。尽管没有去坐牢。不过,每周我都要去报道一至两次,写写对法律的认识。要走远一点地方,还要给司法所请假。等再审结果出来,如果我被判无罪。那个时候,我会挺起胸膛说:我收购玉米,不是犯罪,我也不是一名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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