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整改挽回损失等976亿
昨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张德江委员长出席。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林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
整改问题金额共计1605亿
昨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刘家义说,截至今年10月底,3229人次因审计查出问题受到处理处分;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共计976亿 元。
刘家义介绍,从整改结果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纠正,截至10月底,相关部门整改问题金额共计1605亿元,整改 率84.5%;通过整改,制订完善制度2116项,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了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审计署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整改的跟踪督促等工作。”他说,“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切实提高预算管理和绩效水平。”
追回盘活超340亿民生资金
刘家义说,针对年中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扶贫、农林水、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已经采取切实整改措施,追回或盘活340多亿元民生资金。
据他介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收回贷款或借款等方式,各地已追回被套取、侵占或损失浪费等资金12亿多元,其中扶贫资金1.15亿元、保障 性安居工程资金8.2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7529.95万元、农林水资金2.2亿元,并腾退收回住房、调整取消保障资格10.58万户(套)。
与此同时,通过收回后重新安排、加快项目实施、完善手续、加快下拨、调整计划等方式,相关部门和地方盘活了333.29亿元闲置资金,其中扶贫资金7.8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25.41亿元。
此外,通过退回多征收的保险费等方式,各地整改工伤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资金1.21亿元。其余相关问题资金也已作出清理、拨付或清收计划。
刘家义表示,截至今年10月底,有1965人次因民生资金及项目审计查出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1591人,扶贫资金涉及153人次,农林水资金涉及211人次。
推动超70亿违反财经制度资金整改
刘家义说,针对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截至今年10月底,相关部门已整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金额共计76.4亿元,整改率98.6%。
违反财经制度规定主要包括违规套取和使用资金问题以及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问题。刘家义说,对重复申报项目或多报人数等取得财政资金的问题,相关部 门通过将资金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调减预算等方式整改6205.43万元;对财政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借款、归还原资金 渠道、上缴国库等方式整改2.43亿元;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快竣工决算等方式整改59.47亿 元;对利用部门权力或影响力取得收入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停止违规评比、违规考试活动,取消了违规收费项目,清退收费1034.04万元。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问题方面,相关部门主要采取归还车辆、停止违规活动、退还费用、完善手续等措施进行整改。据刘家义介绍,通过整改,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了64项财务预算、经费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审计署:三大原因“拖累”审计整改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昨天说,年中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经得到纠正,但仍有些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1、相关重大改革正在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需随着改革逐步深化。
这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涉及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二是涉及机构调整和政府职能转变;
三是涉及债务监管体系建设方面。
2、相关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或外部条件比较复杂,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有些问题涉及前期相关发展规划未及时调整;有些涉及不可控的外部条件;有些涉及难以追溯调整的事项。
3、部分问题全面整改还面临一些特殊困难。
例如,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由于有关单位债权或往来款形成较久,有的涉及机构改革、经办人员屡次变更、相关资料缺失等,清理核实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