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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老大”受审案次日 庭审持续到晚上21时

2016-12-16 11:36:26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法晚深度即时#(深度记者 李明德)2016年12月1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山西“黑老大”程幼泽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在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进入庭审的第二天(15日)法晚记者(微信ID:fzwb_52165216)了解到,由于此案涉及14名被告,相关证人多达323人,庭审从15日上午8时30分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21时暂时休庭,次日将继续开庭再审。

据阳城县检察院“阳检公诉刑诉[2016]170号”起诉书显示,涉及此案的被告有14人,相关证人多达323人。针对此案,公诉机关阳城县人民检察院申请了11名证人,程幼泽辩护律师申请了19名证人出庭作证。

法晚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15日下午,出庭作证的人员均来自程幼泽原服刑的晋城监狱,其中有晋城监狱副监狱长李志宏、狱政管理科科长李志远、刑罚执行科科长侯吉祥、监区代理教导员张建军、狱政管理科民警薛田春等人。

15日晚20时,法晚记者在阳城县人民法院看到,法院大门口有三名身穿特警制服人员把守,审判大楼内灯火通明。21时,参加庭审的律师和旁听人员在休庭后陆续走出法院大门。至此,这次庭审已持续了10个小时零30分钟。

庭审现场,作为证人的晋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李志宏向法庭陈述道,释放程幼泽的当天上午8时,监狱正在搞21年无脱逃及22年倒计时揭牌仪式,20分钟后又召开管教例会。当天有69名刑满释放人员需要释放,管教大楼院外车辆和人员很多。获悉其中有接程幼泽的人后,我马上安排干警了解情况,并找程幼泽谈话,让其打亲情电话让外面接他的人都撤离走,不然晚上再放他出狱。

李志宏说:“我安排人通知监狱武警增派人员,加强警戒,并将那些年轻男子以及无关人员全部驱逐到管教区外面。当天上午11点钟,我看到接程幼泽的人摆了很多鞭炮,通过和一名穿白衣男子交涉,他们把鞭炮撤到管教大楼挡车杆东边一百米外。中午12点钟下班后,我就回家了。当时并不清楚程幼泽释放出来后搞了欢迎仪式,燃放了鞭炮。”

法庭上,李志宏称因此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当时处置不当,目前他工作也受到了影响处于被停职状态。

其后,出庭的多名证人分别向法庭陈述了当天释放程幼泽的过程。当晚21时,审判长做出暂停休庭,次日上午将继续开庭审理。

事件回顾

2016年5月23日,一组名为“黑社会老大高调出狱”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视频中,鞭炮声不断,旁边停有不少车辆、多名黑衣年轻人列队,再加上外围众多人员,迎接当日晋城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程幼泽(绰号“程三”)。

5月27日,晋城市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通报晋城市公安局“5·23”专案组于5月26日,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将程幼泽刑拘”。

6月10日,山西省公安厅发布信息,确认程幼泽已于6月8日被“依法批准逮捕”。同日,晋城中院对其减刑做出了裁定,该院裁定撤销之前对其减的刑。

据公开报道显示,程幼泽曾三次深陷囹圄,加上这次被批准逮捕,他已是“四进宫”。54年的生涯中,有多半是在监狱中度过。

1984年4月,程幼泽因犯抢劫罪被晋东南地区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988年4月获释。

1996年12月,又因犯流氓罪、抢劫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赌博罪被山西高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6年获释。

2009年10月,程幼泽第三次犯事被抓。2012年9月,他因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山西高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6年5月16日,晋城中院以“程幼泽在监狱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受到1次监狱记功,5次表扬奖励,2次嘉奖”为由,裁定对其减去余刑。

5月23日,程幼泽刑满释放。之后发生高调出狱事件。

6月10日,山西省公安厅发布信息,确认程幼泽已于6月8日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程幼泽被批准逮捕当天,晋城中院对其减刑做出了裁定,该院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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