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体户与央企博弈4年无果
国土局:后取得使用权的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应赔偿先取得使用权的砖窑厂
国家电网:征地时缴付了相关费用,国土部门忽视了砖窑厂的存在,导致问题遗留
洛川县国土局将一块土地“一女二嫁”,导致首先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个体户和其后又取得土地永久使用权的央企直接发生冲突。在这两家力量悬殊的博弈中,作为“失误”的当地国土部门,在如何保证“依法治企”方面,显得似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今年12月6日,洛川晴空万里。旷野中,连接陕北和关中电网的750千伏高压线铁塔拔地而起,一座座铁塔像一个个巨人,矗在田野中一字排开,消失在远方。。。。。。在262号塔基下,韩郭峰突然有一种想从窑洞上跳下悬崖的冲动。
“央企”在砖窑厂埋塔基惹争端
今年51岁的韩郭峰,此前在当地可谓致富能手。他修建的砖窑厂,效益好的时候,每年能赚100多万。不料好日子却在2012年7月16日戛然而止。
韩郭峰家住洛川县老庙镇桌子村一组。2007年11月,他办下了所有手续,包括采矿许可证、个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合格证等,次年开始建砖窑厂。
这个叫“洛川县老庙桌子砖厂”建起后,鼎盛期有55名工人,包括烧砖的师傅和拉砖的装卸工。2009年到2011年,韩郭峰每年平均生产1400万块砖,他说那些年的砖卖得好,每年能赚100多万元。
2009年秋季的一天,韩郭峰看见几个人拿着仪器在砖地里测量,跑过去问人家干啥?这些人说“和你没关系”。
2010年3月刚开春,就有一些工人开始在地里施工。韩郭峰回忆,当时施工的人说,这是在修建国家电网,谁也挡不住。有人告诉韩郭峰,“在这里修建铁塔塔基,不影响烧砖取土”。韩郭峰一些取土烧砖的土塬上还有一些果树,施工方给每棵果树赔偿了500元钱。当时修建的262号塔基,占用了砖厂16x16平方米的土地,这块被占的土地也给砖厂赔偿了几千块钱。
两年中,砖窑厂和铁塔相安无事。
取土行为被联合检查组制止
由于烧砖需要大量土源,砖厂取土的范围一步步接近了塔基。
2012年7月16日,韩郭峰看到取土将要接近塔基,就给当地的巡线员打电话,询问是否能继续取土?巡线员查看后告诉他立即停工,不能再取土。
2012年7月25日,几辆警车来到了砖窑厂,韩郭峰才觉得事情有点严重。陕西省电力公司相关资料显示,“7月25日,由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组织,省公安厅、延安市发改委、公安局以及省公司公安保卫部、陕西省电力执法监察总队、省检修公司等组成的超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组,对洛川县老庙桌子砖厂在750千伏信洛线262号塔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取土行为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组发现,262号塔基西面取土距塔基约27米,北面距塔基约21米。而750千伏电力线路保护区为25米,显然塔基北面的取土已威胁到了塔身安全,立即对砖厂取土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告知其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
韩郭峰想不通,自己有采矿许可证为何不能取土?华商报记者证实,截至2016年,韩郭峰的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均已经年审,按照洛川县国土局的规定,韩郭峰还是可以依法取土的。
双方都有占用土地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