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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将霾列气象灾害引质疑:人人可排污不担责(4)

2016-12-12 22:15:32    华龙网  参与评论()人

  他认为,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霾的法律地位和部门职责,不影响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义务,不会冲击现有管理体制。

  建议从根本上解决雾霾问题消除产生内因

  “为了解决雾霾问题,在目前的科技条件下,人类只能从不排放或减轻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找到解决雾霾问题的出路。也就是说,全力防治污染,根除雾霾形成的内因,才是我们唯一的道路和方法。”孙佑海说,人类在目前条件下,无法对气象条件进行干预,无法对形成雾霾的外因进行干预。但是,可以对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出预报。人们可以通过气象预报,告知人们在出现静风、逆温等气象条件下,可能有雾霾的发生,从而为减轻雾霾对人类健康的损害,作出自己的贡献。

  张俊杰提出,将霾归入气象灾害,地方法规就把它定义成了一种不可抗力,难以预见、无法抗拒和无法避免,从而忽视了霾的人为成因,也忽视了霾是可以彻底治理的客观事实。同时,霾的预警和管理若按照气象灾害处理,拉长了信息和管理链条,不利于政府部门及时和有效地做出反应。

  孙佑海建议,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格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坚决纠正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以从根本上解决严重的雾霾问题,消除雾霾产生的内因。

  同时,要支持有关部门提高气象预报质量,尤其要做好雾霾形成和变化的预报,履行好气象部门应尽的职责,努力为避免或减轻雾霾对人类健康的损害,做出气象部门应有的贡献。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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