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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调查“416斤海龟遭宰杀事件”:或涉刑事犯罪(图)(3)

2016-12-08 09:38:03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律师:恐涉嫌刑事犯罪

对于村民宰杀贩卖棱皮龟涉及的法律问题,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常莎表示,杀害棱皮龟行为恐涉嫌刑事犯罪。“按我国刑法第341条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常莎解释,该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猎取、捕捞、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广东调查“416斤海龟遭宰杀事件”:或涉刑事犯罪(图)

一大群人正在屠宰一只巨型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棱皮龟。并以70元/斤的价格出售龟肉。

常莎表示:“在本案中,渔民捕捞时,可能并不知道该海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果及时放了不构成犯罪,但该龟体型巨大,作为以捕捞为业的渔民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为珍稀保护动物,没有及时放了该龟,而是到码头当场宰杀贩卖,即涉嫌刑事犯罪,如该人为职务行为,单位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北青报记者询问如海龟被发现时就已死亡,宰杀或贩卖是否构成犯罪时,常莎表示,在海龟死亡原因不明时对海龟进行销售,仍可能涉嫌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

对于网友称卖家的两万余元违法所得如何处理,常莎称有可能对卖家判处罚金。

文/本报记者郭琳琳 实习记者刘思佳

关键词:捕捞渔业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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