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职在家照顾老人有望获补贴
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审议“居家养老”落实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昨天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贯彻《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等报告。北京晨报记者获悉,本市将探索子女照料卧床老年父母的支持政策,拟对专职在家照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子女及近亲属,按照轻度、重度、重度失能三个等级,分别给予差别化的生活津贴。此外,北京将继续推进养老驿站、养老照料中心的建设,要将社区驿站打造成为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服务的“桥头堡”和“总服务台”。
实施情况
子女照料父母有望获津贴
市民政局介绍,年底前将完成全市失能老年人筛查,制定本市经济困难失能和高龄老年人护理补贴办法,并形成完整精确的数据库。同时出台专门政策,优先保障有需求的失独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数据调查,探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帮扶机制。
本市还将开展家庭成员照护服务能力培训计划,探索子女照料卧床老年父母的支持政策,研究建立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子女及近亲属生活津贴制度,拟对专职在家照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子女及近亲属,按照轻度、重度、重度失能三个等级,分别给予差别化的生活津贴。研究为老年人随子女迁移、居住提供便利的支持政策。
同时,鼓励低龄、健康老人继续从事体现其社会价值的工作,探索建立“时间储蓄”机制,倡导和支持老年人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
石景山拟试点长期护理保险
市老龄委介绍,针对失能老年人照护问题,将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支持海淀区开展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目前已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从11月开始,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将享受护理服务。保费按年缴纳,采用个人缴费加政府补贴的形式,政府补贴20%后的标准缴费为每年912元。根据失能程度,老人可分别获得每月900元、1400元、1900元的护理服务。
在海淀区试点的基础上,将积极推进建立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拟在石景山区进行试点,促进商业性和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间的相互补充和完善。
养老照料中心将持续扩建
在建社区养老驿站方面,市老龄委表示,要将社区驿站打造成为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服务的“桥头堡”和“总服务台”。2016年,根据老年人口分布密度集中,在城六区试点建设1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年底将制定“2017—2020年全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规划”。老龄委在汇报中称,将支持全市建设300至500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此外,落实《北京市养老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今年底要建设208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基本覆盖城市中心区和城镇老年人口密集区。市民政局表示,将继续推进养老照料中心建设,补齐空白点。
据介绍,朝阳、西城等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正向全市进行推广。
通州启动适老社区建设试点
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试点方面,市民政局与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试点方案》,支持乐成公司利用位于朝阳区双桥的自有用地进行试点(即“双桥恭和家园项目”),建设共有产权养老居室、医护中心及社区公共配套设施。目前,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将于2017年第1季度正式运营,提供365间养老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