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排污整改不过关 酒厂“按日计罚”150万
制图高翔
环保执法越来越“逗硬”,四川一家企业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0万元,然而在复查中排放仍然超标,该酒厂依法被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金150万元。
这是11月22日,在四川省环保大检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的新闻通气会上,省环保厅公布的10个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之一。今年9月下旬到12月底,省环保厅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大检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行动首月,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45件,处罚金额3600余万元。
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于会文表示,通过全省环境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探索运用新的监管思路办法,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重拳
环保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首月办理案件745件
2015年1月实施的史上最严《环保法》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配套办法,为环境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实施百日攻坚行动,用好用足这些法律武器和政策支撑,是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关键举措。”于会文表示,9月下旬展开的全省环境执法“百日攻坚行动”,行动首月,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45件,处罚金额3600余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7起;查封扣押案件26起;限产停产案件23起;移送行政拘留3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起,相较往年同期有了大幅增长突破。
现状
全省环境质量同比改善
执法整体推进不平衡
今年以来,全省环境质量同比整体有所改善。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82.2%,同比上升2.2%;五大流域8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70.1%,劣五类断面水质由2015年的13.9%下降至5.7%。
“但由于历史欠账多,环境质量改善缓慢。”于会文介绍,“从环境执法的情况上看,尽管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四川全省的环境执法整体推进不平衡,部分地区监管不到位执法偏软、偏弱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比如说,像德阳什邡市在全省首设环保警察,破解了环保行政执法的尴尬,成都郫县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2件,走在全省前列。但是雅安市汉源县、遂宁市船山区、自贡市自流井区等县区今年以来还未查处一起环境违法案件。”
目标
环境违法“零容忍”
形成“四个从严”监管新格局
目前,四川的环境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违法违规未批先建、超标排污、企业危废处理3类,此次“百日攻坚行动”瞄准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四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要时间段内实施精准打击。
“我们将内江和遂宁的执法人员相互交换调查,避免属地干扰。”10月起,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还组织督查组利用国庆假期及周末,采取夜查、暗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对成都、攀枝花、凉山、遂宁等地企事业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发现40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正在依法立案查处。未来,还将梳理固化攻坚行动中的有效办法,加快构建“从严环境监管、从严整改问题、从严传导压力、从严执纪问责”的“四个从严”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