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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祝在人民日报发文: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1)

2016-11-17 04:35:08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赵洪祝

《人民日报》(2016年11月17日06版)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出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这是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应当把握的重要原则。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大战略意义,准确把握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担当,确保党内监督取得实效。

一、充分认识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

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肩负着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党面临的任务越繁重,越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管好治好建设好。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党内监督中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理念的创新,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宝库。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实现监督目的的内在要求。强化党内监督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应对风险挑战的迫切需要,根本目的是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95年来,我们党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作保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党的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党纪严于国法,破法必先破纪,这是近年来许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启示。加强党内监督,确保党组织坚强有力和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必须从纪律抓起。纪律规定了监督的实质和重点,明确了监督的依据和标准,严明纪律是从严监督的重要体现和保证。换句话说,纪律既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又是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既是党内监督的内容,又是党内监督的尺子。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小错提醒、警钟长鸣,使广大党员时刻感到纪律的约束,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有利于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与没有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执行不到位有很大关系。比如,纪法不分,拿着法律的尺子去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无形中降低了对先锋队和先锋战士的要求;执纪不严,对一些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使党的纪律成了摆设和“橡皮筋”,形成“破窗效应”,党内监督的硬约束和严肃性不足;抓大放小,只盯住少数严重违纪党员干部,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党内监督存在盲区和漏洞。这些情况直接导致党内监督乏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使党内监督更加规范和有效,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时处处事事受到严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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