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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兼职兼薪(4)

2016-11-08 05:11:02  中国政府网    参与评论()人

(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鼓励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推动精品教材和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的社会共享,授课教师按照市场机制取得报酬。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联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加强干部学习培训,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

(二)先行先试。选择一些地方和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先期开展试点,鼓励大胆探索、率先突破,及时推广成功经验。对基层因地制宜的改革探索建立容错机制。

(三)加强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考核和评价管理办法,建立第三方评估评价机制,规范相关激励措施,在全社会形成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的正向激励。

本意见适用于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高校和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其他单位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可参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收入分配办法。国防和军队系统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收入分配政策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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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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