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业部部长:进城农民退出承包地探索应审慎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硕)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三权分置意见》)。国新办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请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介绍《三权分置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在谈到进城农民的承包地是否退出的问题时,韩长赋表示,农民进城就业,在没有足够稳定的时候,还要保留他的承包地,使得他能够“进退有据”。
东部沿海发达省份50%以上农民将土地流转
韩长赋介绍, 近年来大量的农业人口转向二、三产业,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局面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截至今年6月,全国2.3亿农户流转土地农户超过了7000万,比例超过30%,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农民转移多的地区这一比例更高,超过50%。
那么,2.3亿农户还是土地承包者,但是已经将很大一部分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哪些是新主体呢?韩长赋说,这些新主体就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目前,全国已经有270多万新主体,它们不一定拥有土地承包权,但是有较大规模的土地搞农业,拥有土地经营权,是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者。
进城农民退出承包地需要足够长的历史过程
如何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以及新经营主体的经营权?韩长赋表示,《三权分置意见》在这方面作出了规定。一方面,明确严格保护承包权,强调维护好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承包地的各项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或者限制其流转土地。另一方面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赋予新的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上,享有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稳定经营预期,使其放心投入、培肥地力、完善农业基础设施,这样才能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对于此前中央提到过“农户可以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的问题,韩长赋表示,现在一部分农民进城了,是否可以依法退出他的承包地。文件和政策当中,如果他确实有真实意愿,可以依法有偿退出。
他说,现在全国的一部分县搞试点,试点涉及的农户也不多。“我想和大家说明的是,在农民退出承包地的问题上,现在只有少部分农民有这个意愿。”
韩长赋表示,进城农民退出承包地,要有足够长的历史过程。“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为什么?韩长赋说,我国农村人口多,农民举家进城是少数,多数是年轻人在城市打工,父母、孩子在农村生活。特别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城市的就业也不那么宽松。农民进城就业,他没有足够稳定的时候,还要保留他的承包地,使得他进退有据,所以探索也应当是审慎的。
链接:土地制度改革的“三部曲”
第一步 家庭联产承包 打破大锅饭
改革开放之初,根据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解决吃饭问题是当务之急的实际情况,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户家庭,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两权分离”,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解决了温饱问题,也使几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第二步:农户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制度要求,中央又部署开展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向农民“确实权、颁铁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第三步:农民进城 出让经营权
现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城,到二、三产业就业。他还想给自己留一个后路,同时他又有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现在又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