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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县政府扶贫逼职工捐款 县长致歉承诺退款

2016-11-02 04:49:11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云南一县政府扶贫“逼捐”职工

京华时报讯(记者吕高见)10月28日,网络爆料,云南永胜县为加快全县脱贫攻坚进程,发文要求干部职工捐扶贫款,每名职工最低捐款一千元。昨天下午,永胜县委宣传部回应称,目前县里已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县长已致歉并承诺将退回捐款。

据网友爆料,云南丽江市永胜县政府发文强制全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扶贫,每人1000至5000元,共集资一千多万元,引发广泛关注。网曝一份永胜县委办公室、永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胜县“挂包帮”单位和全县干部职工筹资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显示,永胜县“为加快全县脱贫攻坚进程,积极动员‘挂钩帮’单位和干部职工筹资助力脱贫攻坚”,设立筹资指导标准:向146个“挂包帮”单位筹资1451万元;向全县干部职工筹资约1180万元。筹资标准为:正处级5000元/人,副处级4000元/人,正科3000元/人,副科2000元/人,科员1000元/人;工勤和管理人员高级职称3000元/人,中级职称2000元/人,其他职工1000元/人。

文件显示,筹集资金集合统筹工作由县扶贫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每个单位统一筹集资金后于2016年10月30日前汇入永胜县财政专用账户,并由县扶贫办按汇款票据统一开具收款收据,县财政局将整合资金拨给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原则上按照各单位捐款数额返还给捐款单位,资金主要用于各自挂钩村、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教育帮扶等项目。

据了解,在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及人民生活。对慈善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果存在“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任务,强行指定志愿者、慈善组织提供服务;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等行文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下午,永胜县委宣传部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曝内容属实。并称10月31日上午县里已召开领导干部大会,通报了10月14日以来永胜县扶贫募捐活动工作。会上,县长冯忠代表县委、县政府就扶贫募捐活动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所带来的影响表示诚恳的歉意,扶贫捐款返款工作从10月31日开始返回各单位。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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