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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违纪 纪委干部不问责反去公关媒体(1)

2016-10-23 20:45:20  中纪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六集《拍蝇惩贪》  

【解说】去年12月,安徽省纪委通报了一起案例,追责对象从普通党员干部直到厅级干部,被处理的人员达20人。事件的起因是,一家企业到宿州市埇桥区宋庙小学举行捐资助学活动,给30名贫困学生每人捐助1200元。这本来是好事,但宋庙村村支书和宋庙小学校长却自作主张,决定让受助的贫困生每人拿出200块钱,招待来捐助的企业工作人员吃饭。

【同期声】马计杰(宋庙小学原校长)

来给我们送东西了,捐助了,好像有这个思想,总得让人吃顿饭。从现在说,我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当时咱也没有把老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也没考虑这个问题。

【解说】学校和村委会随即召集受助学生家长开了个会,提出让每家拿200元作为接待餐费。

【同期声】

受助学生家长:想想人家还能自己再掏腰包去吃饭吗,给就给吧。人家都能献爱心,从合肥跑这儿来,咱还能那样。

受助学生家长:反正都有点想法,别人都同意了,俺能不同意嘛。

【解说】不管是否情愿,家长们并没有表示反对,钱很快就收齐了。这些家庭都是村里的特困家庭。这户人家有两个孩子,孩子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家里的老人也患有疾病,靠孩子父亲一人打工维持全家生活。而这一户人家则是孩子父亲去世,母亲抛下这个家一去不回,只剩下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孩子,生活十分艰难。

【同期声】

记者:1200块钱对你们家来说……

受助学生家长:快顶一万了,对咱家来说。

记者:为什么这么说?

受助学生家长:还得要谢谢人家。

【解说】让贫困家庭从捐助款里拿出200块钱请吃饭,这样的事显然不该发生。捐助仪式当天中午,这顿饭一共去了86人,除了捐助企业人员和受助学生,还有校领导、教职工、村两委成员、镇中心校工作人员、镇党委宣传委员,饭费一共2756元。虽然平均到每人只有33块钱,标准并不高,但进行不必要的吃请,还把费用摊派给贫困生,是严重违反群众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随后,有一名知情人把这个情况告诉了一个当地记者,记者随即到村里和学校进行采访。学校感到紧张,把这一情况向埇桥区教体局做了汇报。局长朱勇的反应并不是要严肃查处下属的违纪行为,而是马上让人去公关媒体,让报道不要见报

【同期声】朱勇(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原局长)

这个题材太敏感了,一边是扶贫救助,一边又牵扯到捐款,又是学校,这都是敏感,这个是个定时炸弹,你如果报道出去不可收拾。我们的想法尽量把影响负面达到最低限度,希望记者能够给我们基层最大限度的理解,甚至把一些负面的变成正面的报道,都有这种期待,多少年来都是这种,可以说是习惯思维,惯性思维,就是这样。

【解说】接到朱勇指示去和媒体做沟通的,是教体局纪委书记杜玉侯。从职责来说,纪委书记应该去查处违纪行为,这位纪委书记却忙于找媒体“灭火”。一顿不该吃的饭,又引出另一顿不该吃的饭。杜玉侯辗转托关系找到了这名记者所属的《市场星报》宿州记者站负责人,设宴邀请。这顿饭钱是镇中心校出的,花费900多元。

【同期声】杜玉侯(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原纪委书记)

我来和经常和我们教体局打交道的这些新闻媒体(联系),然后问了一下他们,是否认识这个《市场星报》的,然后他们从中搭线,然后就联系上了。在酒桌上简单地说了这件事,然后我请求新闻媒体不要再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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