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副局长的“三副面孔”
姚春明
中国纪检监察报10月23日消息,姚春明1963 年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通过自身努力和组织的培养,从广东省惠东县稔山镇供销社一名普通职工干起,逐步成长为铁涌镇党委书记、县建设局副局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惠州市旅游局副局长。
姚春明的仕途可谓顺利,但他却未加珍惜,当上领导之后,他思想逐渐起了变化,一步步滑入违纪的泥潭,在其堕落之路上演绎着多面人生。
生财有道的“姚老板”
1997年,姚春明担任惠东县铁涌镇党委书记,手中有了权力,对他奉承、巴结的人开始多了起来,一些老板也会时不时给他送点红包礼金,他总是来者不拒。
2003年,姚春明当上惠东县建设局局长,与开发商、包工头接触多了起来,每每看到他们吃喝玩乐,挥金如土,姚春明内心就很不平衡,总觉得自己手握大权,却不如这些老板活得风光自在。
思想慢慢蜕变的姚春明,追求金钱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竟在手中权力上琢磨起“生财之道”来。
2004 年,房地产开发商陈某华为得到姚春明关照,将一块市值约68万元的土地以30万元转让给姚春明。不久,姚春明投桃报李将陈某华的某项目列为县招商引资项 目,并给予费用减免。为感谢姚春明,陈某华又送了一块540.73平方米的土地给他,该土地后来被姚春明转卖,净得200余万元。
2005 年,县建设局主持惠东县环城南路工程,老板杨某新找到姚春明请他在竞标上“照顾一下”,姚春明欣然应允。为了感谢姚春明,次年4月,杨某新请姚春明一家去 日本、韩国旅游,所需旅游费5.12万元由杨某新支付,另外还送了10万港币作为购物费,姚春明喜滋滋地收下了。
2006 年,姚春明当上惠东县副县长,分管“农林水”工作。2008年,该县准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水利工程,老板陈某得知这个消息,就找到姚春明,表示很 想承接该项目,事成之后定有重谢。这么好的发财机会姚春明自然不会错过,他多方打招呼,为陈某一路扫清障碍。2012年,姚春明的“付出”得到了“回 报”,收到陈某重谢的100万元。
经查,从1997年至2016年,姚春明先后收受县农业局等56个曾分管的单位、17名曾分管干部、47名企业老板所送的红包礼金共计人民币568.6万元、港币19万元。
食髓知味,金钱的诱惑让姚春明欲罢不能。他不仅坐等别人送钱,还亲自下海捞钱,体验了一把“姚老板”的无限风光。2005年,姚春明以大舅子陈某的名义与其他两名开发商一起合股成立公司,经营期间,姚春明赚得531.5万元。
大肆收受他人钱财,却错认为是地位提升的体现;与朋友合伙经商办企业,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还以为是找到了生财的门路。此时的姚春明已经被贪欲冲昏了头脑,在敛财的道路上一路狂奔,注定奔向的是一条不归路。
升官心切被忽悠的“姚糊涂”
手中的权力让姚春明尝到了甜头,在他看来,权力越大,攫取的金钱和利益就会越多。于是,姚春明对权力的欲望一天比一天强烈,最终上演了一出近乎疯狂又极其讽刺的跑官要官终上当受骗的闹剧。
2011年,惠州市、县、镇三级换届,为了能在县级换届中当上县长,姚春明四处活动。惠东县狮子岛酒店老板赖某夫妇看穿了他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