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春立(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10月18日电(刘帆)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谷春立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谷春立利用担任中共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区委书记、区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鞍山市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多次出入私人会所
2015年8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谷春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0月3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谷春立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同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谷春立严重违纪被“双开”,中纪委对谷春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谷春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收受礼金,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国有企业车辆,接受公款宴请,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系吉林“首虎”曾因事故被追责
据相关媒体报道,谷春立是十八大后吉林“首虎”。公开资料显示,就在谷春立落马前几天,其还频繁参加各类活动,出现在媒体的视线里。
2013年3月29日,吉林省吉煤集团八宝煤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国务院给予吉林副省长谷春立(对长春宝源丰公司火灾事故也负有领导责任)记过处分。对此,谷春立还作发言表示,坚决服从国务院的处理决定,并从各自实际出发,就深刻汲取教训、做好下一步工作作了表态。
到吉林仅两年即被查在鞍山大拆大建
相关媒体报道,谷春立1957年出生,辽宁锦州人,从1982年开始至2010年,谷春立在辽宁省工作长达28年之久,直到2013年空降吉林,成为吉林省副省长。直至2015年被查,其到吉林任职仅两年。
中纪委机关报曾刊文指出,谷春立在鞍山任职时,主导大拆大建。离任之际,自诩“满怀振兴鞍山的工作激情,满怀对鞍山人民的深厚感情”“使鞍山发生了可喜变化”。但极具讽刺的是,群众对其违规暴力强拆意见颇大,坊间更送其外号“谷扒”。
花费34万公款长期住酒店
中纪委曾专门就中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谷春立即其中之一。据中纪委通报,谷春立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谷春立在已分得副省级干部周转房的情况下,长期占用长春市乐福大酒店1间客房,房费共计34.38万元。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谷春立3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私人会所安排的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