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云南昭通中院回应书记员与交警争执:已写检查

2016-10-13 14:22:22  政府网站    参与评论()人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书记员陈某与交警发生争执一事作出处理

2016年10月10日下午5:30分许,我院书记员陈某到学校接小孩停车时,与现场执勤交警发生争执。10月11日在微信、微博及门户网站上出 现了名为《停车被罚,云南昭通法院女工作人员大骂交警》的视频,我院获取该信息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形成处理意见:一、陈某骂交警是错误的,责令当事人陈某向交警道歉并接受处理;二、由陈某所在部门和院监察部门对陈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陈某作出书面检查。陈某于10月11日上午10:00向该交警进行了道歉、接受处理,并取得谅解。

我院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指正,并将以此为戒,在全市两级法院中进行作风纪律整顿教育,抓好点滴养成,进一步树立好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来源:昭通市中院官方微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