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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弱光子安检仪”不能一停了之 必须追责

2016-10-13 04:11:57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弱光子安检仪”不能一停了之

环保部10月10日下发加急文件,要求四川省环保厅对未经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根据环保部的意见,四川多地火车站、机场使用的“弱光子人体安检仪”,最大的问题在于并未遵循法律程序。《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一系列法律标准,都强调了在公众场合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高风险性,并提出限制性要求,但为何从安检设备的生产方到相关使用单位都视法律为无物?

“弱光子安检仪”从此或许将退出成都机场等,但这种安检设备对公众健康所造成的威胁和伤害并未消失。这样的局面,必须有人负责。

须负最大责任的应当是安检仪的生产方安徽启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至少犯下“三宗罪”。“第一宗罪”就是用“弱光子”,这个在任何学术资料里都找不到的生造词来欺骗公众;“第二宗罪”就是将本该明显放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印在安检仪极其隐蔽的位置;“第三宗罪”是依照法律要求,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在四川使用须四川环保部门许可,但该公司只拿到合肥环保部门的生产许可,就大肆推广营销。

对于启路达的斑斑劣迹,需要追责。依照法律,环保部门当罚就罚,绝不能手软。对于“弱光子安检仪”造成的公众健康伤害,检察机关也有责任提起公益诉讼,替公众讨回公道。

作为安检仪的使用方,四川铁路、机场等管理单位,同样责无可绾。铁路、机场在采购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时,对于设备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首先应当做完善的评估。可这些单位显然没有把好审核关,不仅如此,它们还充当厂家的帮凶,一起向公众隐瞒真相。甚至在舆论广泛质疑后,它们仍拒绝认错纠正。只是称,针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安检人员会主动引导进行人工检查,回避辐射风险。

对于安检仪是如何一路绿灯进入铁路、机场等单位的,相关部门有必要查个清楚。安检仪采购前的论证和考察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人的参与,谁最终拍板了采购,这些都应对公众有个说法。

“弱光子安检仪”事件对于环保部门更是一个警告。类似“弱光子安检仪”在内的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不仅在四川,在全国各地都在广泛使用,但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却长期熟视无睹,放任这一对公众的健康威胁蔓延,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职。

这其中反映的问题,不仅有地方环保部门的怠于执法。四川省环保厅在遇到“弱光子安检仪”争议时须向上请示才知道如何处理,其中暴露出地方环保部门专业及法制素养之弱。借“弱光子安检仪”事件,环保部门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加强此类设备的监管,当好民众健康的“看门人”。

“弱光子安检仪”事件最可怕的是,这样的高风险设备被一路绿灯放行,从生产企业到使用单位全链条违法,环保监管形同虚设。如今,“弱光子安检仪”被叫停了,但绝不能一停了之,相关善后和追责,一个都不能少。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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