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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游客云南打导游咬伤劝架者 被列黑名单(2)

2016-10-10 02:21:47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北京一游客云南打导游咬伤劝架者 被列黑名单

一名辽宁籍游客在内的两名游客因殴打导游,被列入旅游不文明“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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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游客暴打导游被列旅游“黑名单”

国家旅游局发布,包括一名辽宁籍游客在内的两名游客因殴打导游,被列入旅游不文明“黑名单”。

姚某户籍所在地是辽宁,今年6月11日,姚某在陕西西安骊山风景区服务中心向值班导游员赵某问路,因赵某的指引与之前姚某了解的线路不一致,便辱骂、殴打该导游致其受伤。此行为的视频在网上传播,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通过调解,姚某向导游赵某递交书面道歉并赔付人民币500元。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姚某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7日,共计三年整。

通过打人视频可以看到,姚某穿着一件白色的防晒服,操东北口音,一边说着脏话,一边用力拽一名身穿白色衬衫女子的头发,并用脚踢女子的肚子,还反复说:“她挠我。”又有人喊:“你一个大男人打一个女人丢不丢人。”在众人再三要求其放手的情况下,姚某终于松开了手。

沈阳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客座教授刘莉表示,根据国家规定,姚某的打人行为被旅游主管部门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后,会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安、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及有关经营者通报。有关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在征信系统中记录,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如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游客,景区可以进行限制或拒绝。刘莉表示,游客即使旅行过程中确实权益受到侵害,也应当留存证据,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来维护自身的利益,而不是通过暴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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