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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委解读网约车新政:为何规定京人京车(2)

2016-10-09 11:45:40  政府网站    参与评论()人

巡游车改革的方向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竞争环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优胜劣汰,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坚持实行车辆经营权无偿使用,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主体。二是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是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巡游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四是鼓励公司化规模化经营。研究鼓励兼并重组的支持政策。五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电召服务。鼓励发展新能源巡游车。

  五、如何规范发展网约车?

按照“提供高品质、多样化”服务的网约车发展思路,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管作用,通过建立对网约车运营的事前准入与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平台的承运人责任,明确驾驶员和车辆准入条件,切实保障乘客安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一是把好事前准入审核。对网约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等方面设置了基本的准入条件,实施事前审核,把好源头关。二是建设和完善出租汽车监管平台。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基础信息和动态运营数据实时接入政府部门监管平台,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和日常营运全过程的管理。三是建立交通、发展改革、公安、通信、人力社保、税务等多部门参与和联动的许可、服务、监管、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实施线上监管、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失信惩戒、媒体披露、信誉考核等制度,全方位进行管理,定期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透明度,维护各方权益。四是通过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网约车经营管理服务行为。相关部门按职责建立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社会监督。这些记录,如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作为市场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

  六、为什么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和网约车为本市户籍、本市车辆?

  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发展要求。落实北京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就是要以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建设通州城市副中心,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营造一流的居住、交通、治安和生态环境,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二是治理“城市病”、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北京“城市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口无序过快增长,严重影响了首都核心功能的发挥。治理“城市病”首要的就是严控人口规模,至2020年,将人口控制在2300万。同时,按照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城市就业将主要以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发展方向。出租汽车既是首都窗口行业,也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其未来发展必然涉及人口规模调控和产业发展及就业导向,这也是治理“城市病”、实现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客观要求。三是治理交通拥堵的要求。目前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60余万辆,机动车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高速度增长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交通拥堵由城市核心区向外蔓延,已远远超出道路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近年来我市持续实行机动车总量调控(摇号限购)和工作日高峰时段尾号限行(每周少开一天车)的机动车需求管理措施,同时对非京籍人士购车和外埠进京车辆也实行了限制政策,这些政策措施使交通拥堵不断加剧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未来,将继续下大气力综合施策、治理交通、缓解拥堵。四是政策法规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须有本市常住户口”。这些规定都为行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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