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红脸出汗有病早治 防止“好同志”变“阶下囚”
“你别帮我顶了,顶也顶不住。”吉林省某国企一把手陶某在省纪委对其谈话第三天,主动找到订立攻守同盟的下属说。
2015年年底,在省委巡视中收到关于陶某违纪问题的举报。省纪委周密部署,对陶某展开调查。在掌握有关情况后,省纪委对陶某开展谈话,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传达组织的关爱。
陶某经过深刻反思,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仅用6天时间,就核实了他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下属公司工程项目招标;设立和使用账外资金等5个方面的违纪问题。2016年5月16日,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并按国企中层副职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做出这样的处理决定,同时考虑了陶某既往的工作表现以及其违纪情节、对待组织审查的态度等因素。”吉林省纪委负责同志介绍说,“这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处置问题线索。今年1至7月,全省处置问题线索10834件,同比增长63%。
红脸出汗,防腐警钟敲在日常
“多亏纪委提醒,不然可把喜事办坏了。”在儿子婚礼的前一天,吉林省某单位副厅级干部陈某被省纪委约谈,要求其就群众反映“为儿子操办婚庆借机敛财”问题说明情况。
“我没邀请自己所在单位人员参加,但确实有个别同事听说后要自行前往。”陈某赶紧“挨个”打电话通知,拒绝了所在单位同志以及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婚礼,“要从简、节约、自律,再不能抹不开面子了”。
事后,陈某详细填报了《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报告表》。
像这样的咬耳扯袖在吉林省已成常态。“不能等犯了错再算总账,早提醒早纠正,警醒干部树起纪律和规矩的‘警戒线’,尽量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省纪委同志说。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第一种形态”开始就要落细落实。党委班子成员长期工作在一起,了解干部的性格特点和工作实际,谈话更“交心”。对部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吉林省由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委书记同被反映人谈话谈心,有些问题在民主生活会或班子有关会议上讲一讲,一起“红红脸、出出汗”。
“严是爱,松是害”。对近两年发生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地方和单位,省纪委负责同志都参加和指导了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其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对照查摆反思,把从严治党作为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让干部“脸红一阵子,受益一辈子”。
省纪委在去年约谈地市一级全覆盖基础上,上半年对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及新任职市(州)党委书记127人进行约谈,力促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落细落实,抓早抓小,把住第一道关口。
“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案管室按照分工转给各纪检监察室后,我们对问题分析研判,采取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处置。”指着桌上的图表,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该室处置问题线索中,62.4%采取了谈话函询或先谈话后请其书面说明的处置方式,办结率为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