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一国贫县校车买回一年成摆设 官方:官僚和冷漠致审批难
一边是十多辆由村办幼儿园和民营企业购置的专用校车迟迟得不到审批,无法正常运营;一边是大量非法改装的货用三轮车和面包车在上下学时段接送孩子。9月25日,广西南宁市隆安县的这一怪现状被南宁电视台《电视问政》栏目曝光后,引得舆论一片哗然。
2012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当年7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宁市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大力支持使用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然而4年多过去,隆安县为何连1辆合法运营的专用校车都没有?
专用校车买回一年无法上牌
王明(化名)在隆安县某乡镇经营一家民办幼儿园。他表示,因为村里现在大多是留守儿童,爷爷奶奶接送孩子不方便,而且村屯人口少,生源分布分散,为了招揽生源,校车接送成为乡镇幼儿园必须提供的服务之一。
据了解,此前隆安农村地区很多民办幼儿园使用违规的面包车接送孩子,为了不引起注意,幼儿园经营者采取经常换车的办法躲避执法检查。记者查阅隆安县媒体发布的新闻发现,当地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经常查获各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这些车辆不仅车况极差,而且很多驾驶员没有驾驶证件,普遍超员,存在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此,隆安县教育局等部门多次召开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规定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为了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去年9月,隆安县一些幼儿园和民营企业陆续购置了多辆五菱牌专用校车。王明说,为了将校车尽快投入运营,他为校车司机申办了校车驾驶资格,缴纳了1万多元的保险费,并向县教育局安稳办提交了校车标牌的申请。
“今年4月递交的书面申请,到现在校车标牌还没办下来,我们花十多万买元的专业校车岂不成了摆设?”王明说,校车买回来1年的折旧费、保险费差不多就要2万元,加上没有校车接送导致一些孩子退学,给幼儿园的经营带来很大损失。
为了不使车辆闲置,隆安县有人便偷偷将无牌校车投入营运,由于没有审批许可,被交警查到后还挨了罚款。
“当地政府不作为啊!”一名校车销售公司的负责人对此表示不理解,为什么南宁其他区域,像马山县、宾阳县的校车审批办下来就没这么难呢?
没有安全,一切都免谈
隆安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黄卫东表示,今年5月收到校车的申请后,隆安县立即组织由县教育局牵头,联合交通、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对拟申请校车的运行路线、停靠站点等进行现场勘察,发现这些拟申请的线路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达不到校车的安全通行条件,所以未通过审批,并当场向拟申请校车的幼儿园园长说明该情况。
记者查阅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校车行驶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确实无法避开的,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对上述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隆安县的行政部门正是据此拒绝了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
“安全是我们县政府一切工作的底线原则,没有安全,一切都免谈。”9月26日,隆安县分管交通的副县长朱超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