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至8月,国内很多城市也经历了从去库存到限购限贷新政的转变,从一线城市缓涨、二三线城市低价促销到各大城市全线猛涨,很多人都见证了楼市的凶猛。
在全国范围来看,从2月到8月,全国70个主要城市中,有17个城市的房价涨幅大于10%,15个城市的房价涨幅介于5%至10%之间,25个城市的房价涨幅介于0至5%之间,13个城市的房价出现下跌。
9月28日下午,新华社发表了题为《谁在给“高烧”楼市火上浇油?房地产开发商“恐慌式营销”乱象调查》的文章,派出记者在全国多个热点城市进行调查。文章称“一些楼盘随意涨价、卖公寓捆绑销售别墅、无证卖房,“火上浇油”的营销策略不仅推高了楼市预期,而且已违规甚至违法。”
新华社记者9月份在北京、上海、福建、山东等地采访10余家新盘售楼处,都没有找到相关价格公示,所有报价都是售楼小姐口头报价。同时,还有不少楼盘强制消费者交纳“订金”,但这笔费用并不计入房款中。
多位购房者向记者表示,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但是房价一天一个价,明明心里不舒服也无力追究。
实际上,早在201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发布过《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各地也都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细则,剑指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一系列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监管政策,目前基本上被开发商无视。比如在济南,一些热门楼盘的定价也十分混乱。购房者交纳“认筹款”时,开发商并不会明确告知楼盘价格,只是有个意向区间。随着房价不断上涨,最终价格基本都高于这一区间,引发购房者不满。
在一些热点城市,很多商品房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捂盘。分单元卖房已成过去式,分层卖房的模式正在推开。“我们现在都是一层一层地卖,一口气都卖了还怎么升值呢?”北京石景山区“紫御长安”楼盘的一位销售人员对记者说。
除了分批卖楼,有楼盘甚至直接谎称“没房了”,人为形成房源稀缺的市场恐慌效应。
业内人士认为,有关部门并不能对预售价等价格“一限了之”,应尽快出台更加合理、严格的房价定价机制。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阿忠认为,:
房屋预售价必须“一房一价”、“明码标价”,让房价公开、透明是房屋预售价格制度的作用之一。此外,要加强监管执法,防止开发商“浑水摸鱼”推动房价非理性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