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实)近日新疆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
新疆近日出台的《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提出,自治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
《规定》还特别指出,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
2013年12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接待活动食、宿、行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后各省份陆续出台本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同时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少省份还针对公务接待提出“禁酒”要求。
相对于大多省份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更严的公务接待“禁酒令”,即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其中,黑龙江、吉林在2014年出台有关公务接待规定,要求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
焦点
含酒精饮料果酒也被禁止
目前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的一些省份,对于什么酒属于被禁止范围,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今年7月安徽发布的《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明确提出,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7月13日面向全省法院系统下发的《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中,详细列举了被禁的酒品种类,“包括各类白酒、红酒、黄酒、啤酒、果酒及其他酒精性饮料。”
追问
禁酒令如何落实和监督?
多个省份出台的公务接待禁酒令让一些网友叫好的同时也提出疑问,如何让禁酒令能够彻底执行,如何保证公务接待饭局不会出现违规饮酒情况。更有网友称,有公务接待饭局上,官员将茅台灌入矿泉水瓶中拿到饭局上饮用。类似情况如何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说,公务接待虽然在事前会列入计划且需要报批,但在进行接待行为的过程中,即使出现了饮酒问题,也只能由纪检部门事后追查,“这就是‘禁酒令’在落实过程中的最大难点。”
他举例,“比如给酒换个‘包装’偷着带上饭桌,或者在开发票及明细时,把点的酒以其他名目代替,事后追查时,其实很难识别。”毛寿龙认为,这些证据本来就不好掌握,而且单靠纪检部门的抽查,很难将“禁酒令”彻底落实。
毛寿龙建议,应针对公务接待“禁酒令”出台更完善的追查措施,以及更公开透明的举报及曝光平台,“各级部门应时常对‘禁酒令’适用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向社会公众宣传多种举报渠道。”另外,处罚力度也应加大,只是谈话、警告的处罚,很难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