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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3年不还尸体":家属索赔300万 没要过尸体(1)

2016-09-27 08:03:09  新文化报    参与评论()人

网络图

原标题:吉林市警方正面回应:为啥“3年要不回尸体”

2013年5月13日上午8点21分左右,吉林市公安局主楼门口,时年48岁的吴忠锐走进了大门口,几分钟后又出来了。稍后,他被一个穿着制服的男子拉了回去。其后的视频监控所显示,吴忠锐被120急救人员抬了出来,送医院后被宣布抢救无效死亡。吉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吴忠锐死因系在心脏冠状动脉IV级偏心性狭窄及陈旧性小灶状新机瘢痕基础上,并发急性心肌缺血致心脏功能障碍而亡,其死前争吵撕扯过程可构成死亡诱发因素。

这是吴忠锐的姐姐吴忠萍与吉林市警方所能达成的少数共识点之一。此外,对于事件的相关细节、因果关系、责任划分等,双方各自持有不同观点。此事经《界面》等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广泛讨论。

吴忠锐的姐姐:要求异地调查依法处理

吴忠萍说,目前《界面》所报道的,已经基本将其想说的核心问题说出来了。新文化记者梳理了《界面》的相关报道,梳理如下:

1.吴忠锐死在了吉林市公安局,且致死区间没有摄像头。具体死亡过程,并不清楚。

2.吴忠萍认为其弟弟的死和警察与保安的撕扯与长时间摁倒在地有直接关系。同时吴忠萍提出了另一个疑点,即当天她见到弟弟的尸体时,在肚脐周围对称分布着6个黑点,她认为这6个黑点很有可能是用电警棍击打所致。

3.吴忠锐是死在了公安局还是死在了医院?吴忠萍认为,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和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所描述的案情中死亡时间、地点与出诊记录不一致。

4.吉林市公安局让下属单位船营公安分局大东派出所来侦办此案不妥,有“孙子给爷爷办案”嫌疑。

5.吴忠萍对吉林市公安局关于此案的性质认定不认可,对提出的赔偿条件也不认可。另外,弟弟的尸体无法要回,也不让她和其他家属看。

“现在哪怕我不要赔偿了,吉林市警方也不归还尸体。”9月26日,吴忠萍对新文化记者说。她表示,她一直在要求依法解决此事,希望可以走上法律途径来获得结果。

“当地都在造假,很多都是虚假的,与事实不符。”吴忠萍称,“3年来,我们家人就是想要一个真相,别的都是次要的。”为了获得这个真相,她希望此案应由异地调查、审理,“我曾经说过,就要个依法处理,该抓的抓,该判的判,我可以一分钱赔偿都不要。”

吉林市警方回应:如果家属对死亡原因有异议,可以随时再次要求鉴定

9月26日,吉林市公安局新闻办负责人李德彦向新文化记者回应:此次事件中,警方做法合法合规,希望吴忠锐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1.关于事发当时的经过以及缺乏监控摄像头方面

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原副局长刘峰表示,经过周密的调查、取证,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5月13日8时21分,吴忠锐(男,1966年10月10日出生,无业)到吉林市公安局主楼一楼门卫处,自称是“治安支队支队长”,并要求见局长。保安员在核实其身份的过程中,吴忠锐突然破口大骂,并欲强行爬入值班室登记窗口。在阻拦过程中,吴忠锐将保安员手指咬伤、手表拽下摔在地上,并用脚蹬踹门禁玻璃和登记台。因有冒充警察、暴力冲击公安机关、伤人和损财等违法行为,保安员迅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在等待处理期间,民警到达现场,并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吴拒不配合,并踢打推搡民警及保安员。在控制过程中,民警及保安员发现吴忠锐突然发病,即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车迅速到达,并将吴忠锐送到吉林市中心医院,但吴忠锐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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