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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吉林为何成为全国唯一

2016-09-27 01:10:06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吉林的国家任务

在吉林广袤的黑土地上,一场如火如荼的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正在拉开帷幕。

“十三五”开局之际,在中央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部署中,农业大省吉林成为全国唯一一个省级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试验田,被赋予了探索以金融破局“三农”这个薄弱环节的国家任务。

这既是中央对吉林省多年农村金融改革成绩的肯定,也是赋予吉林省引领农村金融改革未来发展的一项重任——探索一条可操作、可复制的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之路,并力争通过金融综合改革,促进农业的转型升级,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这是一项艰巨而又极富挑战性的国家任务。被称为农村金融改革“排头兵”的吉林又会交出怎样的答卷?

农村金改试验区缘何落地吉林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研究处处长刘洪飞来说,2015年12月2日是一个让他和同事感到既意外又振奋的日子。这一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地区分类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积累经验。会议决定,在吉林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

很快,刘洪飞还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亲自带着吉林的金改方案向总理汇报。“怎么会这么快?层级又这么高,我们都觉得很意外,对我们这些参与起草改革试验方案的小组成员真是莫大的鼓舞。”10天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方案》。

中央高度重视,吉林最终成为全国唯一一个省级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田。

吉林省金融办主任胡斌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改革试验的最终目的,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而要在全国选取一个省进行农村金融改革探索,吉林省应该说是不二选择。”

早在201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吉林省代表团审议时就强调,要充分发挥吉林农业的特色和优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争当现代农业建设的排头兵。同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吉林考察,再次寄望吉林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由此可见,中央对吉林探索农业现代化的历史使命所寄予的厚望。

长期以来,吉林省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基地,在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前10位里独占6席,连续多年粮食商品率超过80%,是我国不间断调出粮食的重要省份,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然而,在吉林省粮食连年增产丰收的背后,种植结构单一、发展空间收窄、农民增收乏力等一些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问题也逐步显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降至11年来最低,低于全国8.9%的平均水平,更低于辽宁、黑龙江,农民持续增收的压力巨大。吉林省的农业经济大而不强,农民劳而不富,二元化特征显著,这是一直困扰农业大省吉林的突出问题。

同时,在粮食价格长期倒挂和国家收储政策调整的背景下,财政、产业政策的单方面投入已难以为继,对“三农”发展的支持效能正在递减。

“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在农村的改革措施是以财政和产业手段为主、金融手段为辅,当财政的投入难以为继,产业规划也相对清晰,中央作出了重大的思路调整,将金融从配角提升到了与财政、产业政策同等重要的地位以共同发力助推‘三农’发展。”一位金融业内人士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分析称,“金融可以撬动社会资源投入‘三农’领域,促进农村各要素的优化配置,通过金融与产业、财政政策的协同配合,更可以进一步放大产业政策效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共同推动农业的转型升级。”

这是中央推动农村金改的一个重要背景。

而在此之前,吉林省一直努力通过金融的改革和创新,来推进农业现代化,参与了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首批试点,首创了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新型金融产品。

这一次,中央探索金融改革的突破口选择了金融服务最薄弱的环节:小微企业和农村金融。在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下,吉林率先成为农村金改的试验田,几乎顺理成章。

农村金改实施方案如何出炉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定方向、亲自修改;

金改实施方案数易其稿,从140 多条精炼至96 条

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是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件大事。

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明确指示,“要抓好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吉林省省长蒋超良多次主持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吉林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工作,要求深化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农业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激活农村要素市场,强化农村金融风险防控,探索走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之路。

根据要求,吉林省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省农委等41个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了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集中本部门人力物力财力向农村金融改革倾斜。吉林省金融办是这次农村金融改革试验的牵头单位,与另一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一道,逐条梳理中央八部委联合出台的《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方案》,紧锣密鼓开展具体实施方案的起草。

2015年12月28日,第一稿《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送达吉林省内主要涉农金融机构征求意见。作为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起草小组成员的吉林省金融办总经济师苗忠有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回忆称:“那是一段令人难忘的日子,起草小组的各位同事加班加点,昼夜兼程,就想尽快出台实施方案,推动改革试验落地。”

此后大约100天的时间里(到2016年3月31日,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实施方案》),他们先后三轮向各政府部门、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征求意见。

“吉林省领导非常重视,到了什么程度?亲自修改。”据了解,最初提交吉林省政府的《实施方案》共有140多条,分管经济、金融、农业的多位副省长均亲自指导《实施方案》的修改,逐句逐字地改,并且逐条问,每一条的背景是什么,政策依据在哪里?想要突破什么?准备放在哪里试验?“问得非常细。不是倒背如流,也是了如指掌了。”胡斌回忆说,吉林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修改原则是:条件具备的大胆推进,条件不具备的寻找条件推进,条件不具备而暂时难以找到条件也要深入研究、积蓄条件、伺机启动。“一定要找准主要问题、主要矛盾,集中力量为全国走出一条农村金改的创新路子。”

按此原则,经反复推敲、斟酌,最终出台的《实施方案》从140多条精炼至96条,涵盖了几乎所有与农村金融有关的内容。该方案以提升金融支撑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转型升级能力为主线,着力破解制约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供给充分、市场健全、主体多元、功能齐备、产品丰富、便捷高效、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体系,把吉林省建成全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先行区、金融创新的示范区、金融生态的优质区和金融运行的安全区,全力推动试验变示范、短期成果变长效机制,最终探索形成一条操作性强、复制性广的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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