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吾观辽宁贿选者,如插标卖首耳!
作者: 李建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不变的决心、不变的节奏,大力推进正风反腐,重拳出击“打虎”“拍蝇”,一时间,政风清明、民心大振,老百姓真切感受到了党中央重塑政治生态、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信用和政治信念。
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辽宁贿选事件的发生,着实让全国人民都感到震惊:辽宁省选举出的102名全国人大代表,其中有45人身份不合格,存在贿选行为,占辽宁省人大代表总数的44.1%。因为存在贿选行为,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本来有62人,已有38人代表资格被终止,其常委会成员已经不足半数,无法正常履职,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前所未有。辽宁贿选直接侵蚀的是中国根本政治制度,涉及权力机关的运转,涉案人数之多,性质之恶劣,情节之严重,确实让人触目惊心。
从2013年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到2015年的四川南充贿选案,再到2016年的辽宁贿选案,面对破坏政治生态的行为,党中央坚决不因违纪违法者“众”而姑息放纵,直面贿选的态度没有改,一查到底的决心没有变。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部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依法确定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
朗朗乾坤,岂容“沽名钓誉”、践踏国法者为所欲为、作奸犯科!党中央正风反腐的时代潮流不可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还有人将政治信仰、组织纪律,甚至最起码的做人为官底线付之阙如,冒天下之大不韪,破坏政治生态,与党和人民“对着干”,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试问,汝是想试党纪国法之宝剑锋利否?!
严肃依纪依法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再一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反腐没有禁区,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涉及多少人,即使牵涉省级人大的正常运转,即使可能影响一时的地方时局,反腐依然“零容忍”,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从来不会有法不责众这一说,政治红线不容任何人践踏,党的规章制度也不许任何人逾越。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实应以辽宁贿选案为戒,自觉把党纪国法当做做人为官的主心骨、定盘星,把政治规矩当做维护政治生命健康的“疫苗”,打“疫苗”增“抗体”,横扫理想信念的尘垢积弊,搞清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筑防火墙,自套紧箍咒,自设高压线。时刻谨记:将党规党纪束之高阁而蒙尘,必然使得共产党员的身份蒙羞。
换届之年,恪守换届纪律,严守政治底线,不能只是听起来很美,必须虑之贵详,行之贵力,任何口是心非、首鼠两端、言行不一、原则不强、党性不纯者,都将在实践中露出马脚、遭到严惩。要拿起党章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的言行;拿起纪律的铁扫把,扫一扫灵魂的尘土。
记得一部电影有这样一句对白:“生活,就是问题叠着问题,而你去解决它。”生活是这样,治国理政也是这个道理。再清新的环境,也难保不蹦出一两只臭虫、老鼠来,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都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但广大人民群众要清醒地看到,辽宁贿选案只是个例,尊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多数党员干部中已经求得了理解认同的最大公约数,绝大部分领域和地区的政治生态是健康、清爽的。要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定会彻底查清选举领域的违法腐败行为,定会营造出更加清爽、健康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