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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局:除了黄兴国 还有哪些落马高官的字被铲了(3)

2016-09-14 15:46:25  解放网    参与评论()人

笔者注意到,中央“八项规定”第七条规定,“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国务院工作规则》也明确作出规定,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领导不题词,既强化党性要求,又断绝投机钻营之徒的非分之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禁令一出,对于刹住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到处题词、题字风气,确实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意义,但要想除根,谈何容易。

不少官员仍然在“钻空子”,人民网曾刊文揭露多省份书协领导中有地方官员,王岐山也曾怒批一些书协“官气”太重:“有的领导干部楷书没写好,直接奔行草,还敢裱了送人。”按照中央要求,官员不得担任社会团体领导,这也扎进了篱笆——对于官员任职社会团体现象未来可能将更严格查处。

同时,领导干部自己首先要保持清醒:喜好书法,无可厚非,若要论书法,自己是真有那般水准,还是因官员身份而被另眼相看?

官场小说《二号首长》中有位正面人物——“江南省省委书记赵德良”,字写得很好,却很有自知之明。“赵德良的书法作品,在江南省的黑市已经是天价,给企业单位题字,人家出价每个字十万,如果是一般条屏之类的作品,市场标价是一字一万。但是,有价无市,因为赵德良从来不替人题字,即使再好的朋友,他也不拿自己的作品送人。他觉得满意的作品,秘书唐小舟会替他收起来,并且编上号,严格控制外流。如果他不满意的作品,则会在第二天送进碎纸机。”

或许,这位赵书记的字,永远不会遭遇被铲的命运。

来源:上海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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