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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辽宁贿选案创下两个“新中国史上首次”(2)

2016-09-14 08:06:26  中国搜索网    参与评论()人

规则

明年就要召开中共十九大了。按惯例,在全国党代会召开的前一两年,全国的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都将迎来集中换届,后续也会有各级人大政协的换届,于是便有“换届年”之称。今年,省级主要领导职务的调整已经非常密集,大家都看到了,省以下的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

在这个当口,中央的通报、人大临时会议、以及此前下发的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都可以看做是在给换届工作打预防针。毕竟,为政之要首在用人,任命什么样的干部,提拔或调整谁到新的岗位,将涉及到大量的系统性人事安排,是政治生活的重中之重;选举什么样的人当人大代表,也直接关系到中国的民主能否发扬,百姓的意见建议能否通达。

跟过节一样,换届也曾是问题多发的“关口”。按照官场“潜规则”的说法,这样的关口,人员走动密集,私下活动不断,隐秘之事多发。

比如,中纪委机关报就刊文列举了一些乱象:超龄不可以提名,但可以在户口本上做做手脚;不该为他人说情,但可以“介绍介绍情况”;明明是有人在研究干部会议上跑风漏气,却美其名曰“英雄所见略同”,以至于让遵守“明规矩”的实干家受到排挤,投机取巧、急功近利的宵小左右逢源。

张德江也指出了辽宁人大代表选举中的乱象:“选举组织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不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破坏选举的行为熟视无睹;一些代表候选人利用资本操纵选举,明目张胆拉票贿选;一些人大代表目无法纪,把收受代表候选人钱物视为潜规则;一些人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知法犯法,为代表候选人拉票穿针引线……”

一般说来,拉票贿选,自然是向有投票权的拉票、贿票。在党的组织部门的工作程序中,每逢换届年,需要走一整套流程。比如,上级组织部门派出的考察组,要到下级党委去展开工作;在此过程中,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找一定级别的干部谈话,让他们对候选人进行评价、推荐等;同时,还要召开一些干部研究会、推荐会,评议候选人的名单,之后进行投票,形成组织意见。

人大代表也有自己的一套考察和推选流程,因为全国层面的代表,需要省级代表投票选出,以此逐级类推。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45名辽宁全国人大代表被罢免,就会有500多名省级代表涉案。

本来,这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这些在地方、系统内互相熟悉的干部,可以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反映其实际工作能力、工作和生活作风、群众口碑等,在干部任用的条件框架下,求得“选贤任能”的效果。但投机者也寻得了空间:找准那些有投票权的人,让他们在与组织部门谈话时替自己“美言几句”,或者在投票时为自己投上一票。权力的寻租和交换就这样形成了。

生态

选人用人,是为政之重中之重。拉票贿选,则会对一地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比如辽宁。事实上,2年前,在中央巡视组巡视辽宁后,就查处了辽宁干部任用领导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风较为突出”等问题,建议辽宁省委吸取换届选举工作的教训,坚决查处拉票贿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辽宁“回头看”的整改报告这样写道:

“辽宁的政治生态已遭到严重破坏,有些问题积弊较深,彻底扭转仍需时日。”这份报告显示,辽宁的拉票贿选的涉及面,已经从省委、省人大的高层领导,波及到“省发改委、省法院等部门及大连、鞍山、朝阳等重要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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