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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湖北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2016-09-13 13:12: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湖北省长王国生此前调任青海书记(资料图)

原标题:天津市委、湖北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李鸿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黄兴国不再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免去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早前报道】原标题:青海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王国生任青海省委书记

新华网西宁6月29日电 日前,中央对青海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王国生同志任青海省委委员、常委、书记;骆惠宁同志不再担任青海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6月29日,青海省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姜信治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交流精神,以及青海省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王国生同志1956年5月出生,山东东阿人。曾任山东省贸易厅厅长,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委书记,连云港市委书记,2001年11月后任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省委副书记,2010年12月任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2011年2月任省长。是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据悉,骆惠宁同志将另有任用。

王国生简历

王国生,1956年5月生,汉族,山东东阿人,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山东大学科社系政治学专业毕业,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

1974年3月起,在山东省工作,1998年6月至2000年1月,任山东省贸易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政府财贸办公室主任;

2000年1月起,在江苏省工作,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

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

2011年2月至2013年1月,任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2013年1月,当选为湖北省政府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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