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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连发数道禁令:机关干部上班严禁穿背心短裤(3)

2016-09-09 14:00:1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禁令”一览

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十不准”

(落实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精神)

1、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

2、不准泄露国家、党组织和工作机密

3、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不准瞒报个人有关事项

5、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公务接待除外)

6、不准参与黄、赌、毒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7、不准诬告、陷害他人

8、不准出入私人会所

9、不准违规请吃、吃请和收受礼物、礼金

10、不准发生斗殴、辱骂等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省直机关工作纪律要求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范围:省直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含临时、借调、借用、跟班等人员)

1、不准无故或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迟到、早退、旷工。

2、不准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扎堆聊天。

3、不准上班时间做炒股、网购、娱乐、健身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5、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奇装异服上班。

6、不准浪费水、电、纸等资源和损害公物。

7、不准违规复印、传真密级文件。

8、不准发生辱骂、斗殴等违背社会公德与公序良俗的行为。

9、不准违规请吃、吃请和工作期间饮酒。

10、不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

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事项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借干部调整或节日之机组织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宴请。

2、严禁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不得组织和参加由私人住宅等改造而成的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服务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安排的宴请,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严格控制和规范学习考察行为(含出国〔境〕访问和国内学习考察),严禁擅自增加学习考察人员及变更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等,严禁借学习考察之机进行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以及参加与学习考察无关的活动,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严格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和迟到、早退等庸懒散行为。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通报陈阳霞、程子亮等同志在私人会所组织和接受吃请问题

通报强调: 一律不得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不得组织和参加在由私人住宅等改造而成的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服务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安排的宴请,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抚州市临川区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着装与仪容仪表的通知

1、机关工作人员(含借调、跟班等人员,下同)进入办公场所,不得着奇装异服、运动服、牛仔服、居家服等服饰;不得穿背心、短裙、短裤;不得穿低胸装、露背装、露脐装、透视装、吊带装;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脚穿凉鞋。

2、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以上领导干部需穿正装。男同志上身穿纯白色或纯浅色(不含纯花色)短(长)袖衬衫,下身穿深色长裤;女同志上身穿纯色短(长)袖衬衫,下身穿深色长裤或深色长裙。

3、按国家规定配有执法制服的工作人员,可选择穿行业执法制服上岗,也可选择穿正装上岗。

撰稿、编辑 | 信息日报记者 袁思东

来源:江西政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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