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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三门峡落马书记:不经招拍挂将60亩土地批给老乡(2)

2016-08-31 16:29:48  法治周末    参与评论()人

上述信息表明,三门峡国土局与嘉亿公司2012年9月27日才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8月23日,记者找到当时负责该宗地挂牌出让工作的三门峡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书记孟宪文。他向记者介绍说,2012年7月24日,局里要求他把这块地马上挂出去。他提出这块地啥手续都没有,没法挂。第二天早上一上班,局里就把必备的规划、评估等相关手续给他送来了,当天下午他把挂牌出让公告送到三门峡日报社,7月26日该公告在《三门峡日报》刊出。

记者查到的这则出让公告显示,挂牌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8时至8月27日9时。

2012年8月27日,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与嘉亿公司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孟宪文对记者说,他办理这宗地的挂牌出让手续不存在任何问题,符合相关规定。

然而,记者发现,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做法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规定: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发布。该宗地的挂牌开始日“2012年8月13日”的前20日,最晚应该是“2012年7月24日”。地产交易管理中心2012年7月26日在《三门峡日报》上刊登的挂牌出让公告,比规定的时间少了两天。

国土资源部2011年5月发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要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的出让公告、出让文件、竞买人资格、成交结果等,都应在部门户网站和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网上公开发布。

三门峡国土局土地利用科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全国各地国土部门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就必须把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到的出让公告、出让成交公示等材料发到国土资源部的内部动态监管系统,然后至迟第二天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挂出。

三门峡当地一位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员向记者分析说,三门峡国土局知道在《三门峡日报》上刊登挂牌出让公告不符合国家要求,土地出让不合法,所以才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重新发布。“这说明,政府把地给嘉亿公司是早就内定好的,招拍挂不过是走形式。”

政府发文大力支持

该收的费用少交未交

为了治理和预防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2003年,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建设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河南全省建筑行业中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要求每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缴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建筑施工许可证。

8月24日,三门峡住建局监管科李科长向记者介绍说,嘉亿公司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交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过没有达到国家的要求。关于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时间比较晚,大概是2014年,因为办理施工许可证必须有土地、规划等手续,此前,这些手续嘉亿公司还没有取得,所以城建局就没法给办。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李科长对记者说,住建局对嘉亿公司给予了罚款处罚。

根据媒体报道,嘉亿城市广场2012年9月开工奠基,到2014年11月主体工程全线完工。

三门峡住建局对长达一两年时间没有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嘉亿公司,有没有日常监管呢?李科长介绍说,监管科人手很少,有时碰到省里下来检查,也会通知嘉亿公司去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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