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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安厅:电信诈骗初查后一律列为刑事案件侦办

2016-08-27 18:40:02  齐鲁壹点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山东省公安厅:电信诈骗初查后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针对打击治理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出台相关措施,接到电信诈骗警情和群众报案,要第一时间录入信息,经初步审查后,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反诈骗中心实行24小时快速响应,开展资金查询止付。

山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工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要将其放在突出位置,加大打防力度,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猖狂行为,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发展蔓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受立案机制,接到电信诈骗警情和群众报案,要第一时间录入信息,经初步审查后,一律立为刑事案件侦办。要加大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力度,多警种合成作战,重大案件局长挂帅,集中优势警力,尽快侦破。反诈骗中心实行24小时快速响应,开展资金查询止付。要加强案件串并分析,拓展大数据信息技术在打击治理工作中的广度、深度应用,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黑广播等关联犯罪打击力度和追赃、返赃力度,实施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

公安机关将深入推进社会化宣传,及时向群众通报新型诈骗犯罪手法,并针对学生、中老年人等开展专项防范知识培训,减少案件发生。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万一上当受骗立即报警,最大程度地避免自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刘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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