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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原副市长受贿案开庭 被告当庭认罪悔罪

2016-08-25 16:43:2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陕西渭南市原副市长袁军晓受贿案一审开庭

中新网西安8月25日电 (记者 阿琳娜)记者25日从陕西省高院获悉,陕西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渭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袁军晓受贿一案,袁军晓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袁军晓利用其担任宝鸡市国资委主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在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索取相关人员给予的人民币171万元、美金3万元、价值9.11万元的手表一只和价值1.58万元的金条一块。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袁军晓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组织调查期间能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违法违纪事实。被告人袁军晓的亲属主动将违法违纪所得全部退缴。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袁军晓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袁军晓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袁军晓的亲属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64年的袁军晓,曾在秦川机床厂、秦川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市经贸委、宝鸡市国资委任职。2009年3月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5年2月任渭南市副市长。

2015年11月,陕西省纪委通报,时任渭南市副市长的袁军晓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2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通报,已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袁军晓决定逮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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