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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为87岁母亲办寿宴被罚款 镇纪委:违反村规民约(1)

2016-08-24 13:01:55  成都商报    参与评论()人

村民缴纳650元“违规办酒席认识费”的收费凭证

原标题:村民为母亲办寿宴被“罚”650元

成都商报8月24日报道,8月10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一村民为自己母亲办寿宴,但当天就被举报违规办宴席,随后,这位村民被要求缴纳650元,一份现金缴款单显示,这笔钱是“违规办宴席认识费”。

该村民对此有些疑惑:自己只是一个普通村民,办了十多桌宴席,怎么就违规了呢?南坝镇纪委表示,为了制止当地频繁办酒席的风气,各村此前均出台了村规民约,该村民所在的龙湾村规定,家中老人只能在80岁或90岁的时候才能办寿宴,而当事村民为母亲办寿宴时,其母亲只有87岁,据此认定该村民违反了村规民约,故做出上述处理。

为87岁老人办生,被举报违反村规民约

8月10日中午,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龙湾村村民曹仁成在南坝镇一酒店为87岁的母亲办寿宴,当天中午有13桌客人,收到礼金1万多元。曹仁成介绍,当天的客人一部分是自己的家人,另外大部分为村上邻居,共有100多人,“还差几个人才满13桌。”

曹仁成称,母亲一直有病在身,此前也没有怎么好好给老人过生日,按照当地说法,老人身体不好,需要办个寿宴冲喜。8月10日,曹仁成母亲何少英的生日宴会在镇上一饭店举行,不过,在对外宣称时,家人称老人是满90岁。

中午宴席结束后,下午曹仁成就接到龙湾村村主任曹一伦的电话,曹一伦称,曹仁成违反了龙湾村的村规民约,违规办宴席,要求他一起到南坝镇纪委办公室接受教育,写检讨。

8月11日,曹仁成向龙湾村村委会缴纳了“违规办宴认识费”650元(按每桌50元计算),并写下了一份检讨书。8月12日,曹仁成收到龙湾村村委会“违规办宴席认识费”的票据,这是一张现金缴款单,收款单位为龙湾村村民委员会,摘要一栏中注明“违规办宴席认识费”。

虽然交了钱,拿着“违规办宴认识费”的收据,曹仁成的妻子程红梅还是不解:自己和丈夫都是一个普通村民,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夫妻俩在家务农,只有一个小孩今年高中毕业,为自己的母亲办一次宴席,怎么就违规了呢?

不过,曹仁成承认,此前村里开会的时候,口头宣布过村里“村规民约”的内容,当时说过“村民家中的老人满80岁和90岁的时候才能办寿宴”。但他表示,当时也没说如果违反将作何处理。而且,这些村规民约的内容,也只是开会时口头传达,并未见到书面文件。

镇村回应:制止办酒席风气,当地都有规定

龙湾村党支部书记王兴培介绍,曹仁成为自己母亲办寿宴确实违反了村规民约,王兴培说,在村里会议上宣传村规民约的时候,就说过村民家里的老人要满80岁和90岁才能办寿宴,80岁到90岁之间不能办寿宴。

龙湾村村主任曹一伦回忆,曹仁成在还未给母亲何少英办生日宴的时候,就向他提出过想办生日宴,但是被曹一伦拒绝,原因就是何少英86岁,不符合村规民约的规定。

南坝镇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南坝镇人口众多,经济比较发达,地处交通要道,周围乡镇的村民到南坝镇上买房居住者众多,近些年来,当地居民办宴席请客的风气日渐上涨。

这位工作人员举例说,当地曾经有一家三兄弟为家中老人办寿宴,第一天大儿子操办,第二天二儿子操办,第三天三儿子操办,同样的寿宴,三兄弟摆了三次,搞得熟人就比较为难了,“第一天大儿子办宴席去了,第二天、第三天还得去,不然人情面子上过不去,得罪其他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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