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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仙桃市委书记因处理群体事件不力被免(1)

2016-08-23 14:03:5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资料图:仙桃市委书记冯云乔

资料图:仙桃市委书记冯云乔

领导干部不担当,后果很严重。

8月2日,湖北省纪委一纸问责通报,再次警醒领导干部坚守责任担当——

因在处置仙桃市重大群体性事件中领导不力、工作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湖北省委决定,免去仙桃市委书记冯云乔(副厅级)职务,终止其提拔任用程序,另行安排工作。同时,对仙桃市长周文霞和市委秘书长郑章均作诫勉谈话处理。

这是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一个实例。今年以来,湖北省已问责干部300人,处分206人。

“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问责。”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表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有违《问责条例》精神的行为,要敢于亮剑,严肃查处,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抓落实,一个案例胜过一打纲领

6月25日,仙桃市发生部分群众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事件。执纪人员告诉记者,冯云乔作为仙桃市委主要负责人在处置该问题中思想重视不够、责任担当不强、工作落实不力,是导致事件由小变大,最后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

冯云乔本拟提拔为正厅级领导职务,公示期在6月24日到期。“他麻痹大意,没有真正履职尽责。”执纪人员表示。直到事发15个小时后,事态恶化,冯云乔才从武汉家里赶回仙桃现场处置。而他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还存在未检查督办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不按规定报送紧急信息等问题。

精神一旦懈怠,则责任担当无存。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责任重于泰山,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

执纪人员告诉记者,对冯云乔等人的问责符合《问责条例》精神,与《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情形相符。

“责任没有‘空窗期’。此次对冯云乔等领导干部的问责,就是为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警醒党员领导干部担当起该负的责任。”执纪人员说。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纲领。对仙桃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问题的问责,正值湖北省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热潮,两相结合,起到巨大的警示效应。

“很受震撼!”采访中,一些领导干部告诉记者,冯云乔是他们的同事,可说是“身边人”,看到他被问责,很是惋惜,更受教育。

“敢于担责任、遇事不怕事、处事不犹豫,是领导干部应有的素质与担当。”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猛形容看了通报“心头一震”,表示对照检查,更提醒自己要严格落实《问责条例》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把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抓深化,层层传导压力

《问责条例》今年7月颁布,但强力问责在湖北省可谓一以贯之。今年以来,省纪委已通报多起问责方面典型案例。

34名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其中,31人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湖北省畜牧兽医系统的大面积腐败问题,没能逃过严厉问责。

今年1月28日,湖北省纪委发出通报:时任省畜牧兽医局党委书记、局长万卫东和时任省畜牧兽医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张纪林等4名干部因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重失察失职受到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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