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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超市经营权招标被指“内定”(图)(1)

2016-08-20 18:10:08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合肥工业大学超市经营权招标被指“内定”,校纪委已介入调查

近日,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但不少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提出了质疑,认为招标现场的执行与先前招标文件所要求不一致,属于违规操作。

8月19日,合肥工业大学纪委副书记秦广龙就此事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此前已经对此事有所了解,接下来会根据收到的投诉材料进一步调查。“如果代理招标方确实存在问题,那么也会影响与学校接下来的合作。”

律师李燚从法律角度提醒,遇到类似情形,投标人如果不能第一时间有效处理,就有必要及时录音、录像来固定证据,甚至可以报警。此外,如果对学校纪委的调查不满意,还可以向高校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维权。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投标人:一点都不规范

8月15日,安徽省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据该网显示,合肥工业大学委托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招标编号: AHZJ-201604071990000)在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12日,招标会确定了预中标人:第一标段(综合服务楼超市经营权租赁)预中标人为宣城市百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预中标金额为28万元整;第二标段(青戈江餐厅一楼内经营权租赁)预中标人为安徽好朋友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预中标金额为60万元整。

然而,近日多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单位代表向澎湃新闻反映,在他们亲身经历的招标会中,流程并没有完全按此前公布的《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超市经营租赁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认为此次开标有失公正。

“真是一点都不规范。”19日,参与竞标的南京校之友百货超市有限公司招标办负责人韩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从业8年多来自己从未在招标会上碰到过类似情况。

韩先生说,“其他先不讲,最过分的有两点:第一,根据招标文件,本来写清楚‘现场开标’,评审和各单位的标书不应该离开大家的视线,但是所有单位报价之后,他们就收走了大家的投标文件,到下午才公布结果。而且,开标的时候,既不公布技术分数,也不给出平均值、报价成本对比之类的具体理由,只是直接宣布了结果。第二,一个标段,最高报价是将近40万,最低只有2万多,太不合乎常理了,哪儿有这么便宜的租金。报2万的就是恶意拉低价格,文件有明确规定应该按照废标处理。”

面对如此“非常规”的招标会,多家投标单位感到不对劲,当场向代理招标方和招标方提出了质疑。

该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单位到现场要出示的材料、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密封方式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12日,杭州华联商超贸易连锁有限公司代表在投标会当场递交了书面质疑书。其中指出,首先,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第2.1.2.1条中规定: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的,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外,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文件规定投标人代表未按照此条款规定参加开标的,采购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然而开标现场唱标人却没有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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