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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代表”李宝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获刑5年

2016-08-19 10:04:3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挖坑代表”李宝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

央广网北京8月19日消息(记者孙莹) 今天上午9点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原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李宝俊等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一审宣判。李宝俊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卢某富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李某伦被判三年缓刑三年。是否上诉被告人称需要考虑。

去年1月24号凌晨,北京市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出现一个长15米、宽5米、深10米的大坑。经过调查,事故原因竟然是房主李宝俊偷挖了深达18米、相当于6层楼高度的地下室。李宝俊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的身份曝光后,媒体称他为“挖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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