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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法官在河北执行公务 遭纹身壮汉围困(1)

2016-08-17 07:50:33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讯(特稿记者 辰光)今天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日前发生的该院执行法官在河北被围攻的细节,同时公布了相关照片。

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注意到,该事件起因是一起侵害商标权的案件,河北一企业生产的“六仁核桃”被指侵犯了著名品牌“六个核桃”的商标,南京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作出判决。

根据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事件经过显示,2015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该案原告诉称,被告石家庄市开心食 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饮料上最显著位置标注“六仁核桃”字样,对原告的驰名商标“六个核桃”造成侵权,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 权,并赔偿损失。2015年12月9日,法院依法判令开心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六个核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开 心公司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院于2016年5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开心公司未自觉履行,故原 告向南京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南京中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开心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未查到该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开心公司注册地在河北省晋州市,承办人陈树年法官和助理徐斌于2016年8月8日远赴当地,实地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两位执行人员冒着酷暑走遍了晋州市,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子里找到了开心公司。当陈、徐二人准备在公司大门口张贴封条时,一位自称是该公司负责人的人突然出现。他拿出转让协议,说开心公司已把内部设备全部转让给他,法院无权查封。

经过调查了解,在江苏省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当天,开心公司就把自己所有设备作价185万元转让了。这明显是一种规避执行、逃避债务的行为,岂能 逃出执行法官的火眼金晴。陈、徐二人根据开心公司“负责人”言语中透漏的蛛丝马迹,顺藤摸瓜,通过查询银行账户流水,发现其中一笔转让款打进吕某的银行账 户,而吕某正是开心公司一股东的姐姐。

“该账户余额是多少?”陈法官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得知余额50多万元后,陈法官当机立断,立即冻结了该银行账户余额中的23万元。得知自己账户 被冻结后,吕某还给陈法官打了几十通电话要求立即解冻。陈法官在电话中不厌其烦地向其释明法律,告知其如对本次执行有异议,可向法院递交异议材料,法院依 法审查后会将审查结果及时告知异议人。

2016年8月11日上午11时,陈法官与助理徐斌赶到晋州火车站并买了当天中午12点10分出发的火车票。为保险起见,陈、徐二人在火车站决 定分开来坐。万万没想到,他俩刚坐下不久,吕某、开心公司“负责人”就带着一帮纹身壮汉来到了晋州火车站。开心公司的“负责人”认出了陈法官,带着一帮彪 形大汉上前将他团团围住,吕某则抱住陈法官的腿赖地不走。陈法官久经沙场,并无惧怕,义正词严地用法律震慑这帮人,告知他们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陈法官以 一敌众,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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