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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合作社卷走800余名村民2600万(3)

2016-08-16 13:32:44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但7月26日早上,韩广利接到了石庄村的信贷员陈国良的电话,“他说徐书生跑了,我说你怎么知道,他说他听说了”。韩广利说,头一天就有信贷员听说了此事,他和其他多名信贷员去了合作社在寨子镇上的营业点,发现大门紧闭,徐书生的电话也关机,家里也没人。

“这个营业点以前从来没关过门,即使过年关门也会通知信贷员什么时候开门,徐书生的手机从来没关过机,一直都通,我们就认为他可能真的跑了”,韩广利称,7月26日上午,包括他在内的9名信贷员来到南皮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

7月27日,200多名寨子镇村民来到县政府,要求政府妥善处理此事。次日,在政府的要求下,各村信贷员带着村民到寨子镇政府核实票据。

7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韩广利又接到镇政府的电话,让信贷员们统一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核实账目。他于当天下午3点赶到经侦大队时,其他信贷员都到了,“一人一屋,分开问话”。

民警给韩广利做了询问笔录,问他什么时候开始做的,村民通过他在徐书生处存钱数目、给村民的利息及给他的提成,以及和徐书生的关系等问题。约两个小时后,询问结束,他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被送到南皮县看守所。其他信贷员也均被刑事拘留。

韩广利称,被关期间他被提审两次,问的问题与第一次的笔录内容相同。8月5日,韩广利向村民做出3年还清借款的承诺,村民们出具书面材料表示谅解,由村委会和镇政府做担保后,韩广利取保候审回到家中,“刚出事时我就告诉村民,请放心,即使徐书生不还,我也会还,不还清我的良心也过不去”。

韩广利称,他在7月26日和10多个信贷员碰头时了解到,此事涉及10多个村子,包括数百户村民总共2600余万元,“我们信贷员只知道往里面存钱,不知道钱去哪儿了”。

多种凭证收据,含“入股”字样

有的收据写着合作社入股凭条,我们当时只是要存钱,并非入股,而且存钱时也没人告诉这是入股。

记者了解到,除了通过信贷员在合作社存款,还有人直接将钱存在该合作社。

8月12日中午,在寨子镇街上,孙书义坐在自家开的超市内,摊开双手,无奈地对记者说,“跑了30年的客运攒的75万元钱,全泡汤了”。孙书义先后分3次在徐书生处存了共计75万元,徐书生都写了借条,并盖有“南皮县寨子农民专业合作社股金专用章”。

除了前述“借条”,其他受访者还给记者提供了另外4类交款凭据。第一类是《沧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一页显示,该合作社名为“寨子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在南皮县寨子西街,法定代表人为徐书生。第二类是《河北农合社寨子农合社入股凭条》,写有社员姓名、股期、金额及利息,经办人是各村信贷员签名。第三类与第二类相同,但“入股”二字被手写改成“存款”。第四类是《沧州农合社定期股金凭证》,写有社员姓名、入股金额、股期、利息等信息,盖有“南皮县寨子农民专业合作社股金专用章”,经办人是各村信贷员,复核人处盖有徐书生私章。

前述4类凭据并非存款凭证,受访村民均表示,他们对此并不了解,称自己只是要存钱,并非入股,且存钱时也没人告诉他们这是入股。

河北齐誉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凤林认为,信贷员原来都是为信用社工作,在村民中信任度很高,此案以合作社出头、让原信贷员出面招揽存款,不管村民拿到的是何种凭证,这些案例均以村民存款拿利息为特征,且已超越正常的民间借贷,相关涉案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性质并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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