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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与战车抢道引热议 军人优先为何会有争议?(2)

2016-08-14 11:42:52  中国军网    参与评论()人

让军人在优先中感受到更多的诚意与尊重

有一点必须申明,作为人民子弟兵中的一员,笔者从来都是以“子弟兵”之心去理解人民。包括那位试图穿越军车车队的司机,笔者也相信,她可能是有急事,才一念之差踩了油门。笔者更相信,她一定也被朋友圈里军人牺牲的消息感动过……所以,今天笔者谈“军人优先”,绝非向人民要“优先”,而是向人民反馈军人得到这份“优先”时的感动,和军人究竟想要怎样的“优先”。

坦诚讲,与“军人优先”赋予军人的实际权益相比,军人更看重的是荣誉上的、精神上的激励。若军人没有在“优先”时感受到那种出自心底的尊重,而只是一种程式化的“落实”,那么“军人优先”便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

从建军至今,人民军队一直是在人民的关爱中成长的。从抗战时期根据地遇到饥荒,老百姓宁可自己跑远路也要把村庄附近的野菜、树叶留给八路军吃,到今天遍及各地各行业的“军人优先”,我们从来都能感受到人民的深情与厚爱。但也有些地方、有些部门,在“军人优先”的具体执行当中缺乏诚意,只是把它当作一项不得已而为之的任务来完成,所以有的“军人优先”牌子上闪烁的不是温情,而是冰冷;有些只想着一己之需的个体,对“军人优先”提出种种质疑……

但让军人优先终归是这个时代的主流。我们欣喜地看到,郑州机场率先开通民航机场军人优先通道的全新尝试。我们更期待着,军人在行使“优先”权中进一步坚定牺牲品格,全社会在维护“军人优先”中进一步凝聚致敬崇高的力量。

我们希望,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讨论“军人优先”。因为当一个国家在反复讨论军人是否应该优先时,军人的荣光终将不再,这个国家的柱石将日渐风化,而这个民族的价值观基础将发生动摇,这个国家危矣。

关于“军人优先”的相关法规

《解放军报》关于郑州机场开通军人绿色安检通道的报道和《中国国防报》关于私家车穿插军车车队撞上装甲车的报道。(合成图)

近日,两则新闻与“军人优先”的话题有关。其一,郑州机场开通军人绿色安检通道,成为内地首个民航机场军人优先通道;其二,私家车穿插军车车队撞上装甲车,交警判定私家车负全责。两则新闻的背后,《国防交通条例》《总后勤部、铁道部关于军人乘车购买团体、零星客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提供了法律支持,为“军人优先”奠定了制度基础。

《国防交通条例》

第七章军事运输

第三十八条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企业应当优先安排军事运输计划,重点保障紧急、重要的军事运输。运输军事人员、装备及其他军用物资,应当迅速准确、安全保密。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总后勤部、铁道部关于军人乘车购买团体、零星客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军人外出执行公务、探亲等,时限要求严格,全国各地火车站,对军人购买团体、零星客票,均应区别于一般乘客,给予优先安排、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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