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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登封原副市长因刑法新修二审10年改判4年(1)

2016-08-12 12:01:32  中国搜索网    参与评论()人

朱耀辉(资料图)

朱耀辉(资料图)

原标题:登封原副市长受贿近50万 二审获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因受贿近50万元,登封市原副市长朱耀辉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朱耀辉受贿案二审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显示,朱耀辉受贿的方式多是强行要求下属单位或医院、学校为其报销发票,还曾让登封一所文武学校安排其家属到台湾旅游。

  [回顾]向分管单位和个人索贿涉案金额49万余元

2014年11月21日,官方发布消息,登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耀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对于朱耀辉被调查的源头,@清风中原的消息显示,是“根据河南省委第一巡视组发现的线索和群众举报”。

朱耀辉被查时年龄为44岁。根据相关报道,其在任登封市副市长时,负责教育、体育、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教育体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总公司。

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4年,朱耀辉在担任登封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通过要求相关单位报销发票等形式受贿,涉案金额49万余元。

翻阅其受贿事实也可以看到,其索贿的单位和个人基本都在其分管范围之内。

[情节]强行要求政府单位等为其个人报销发票

二审判决书中,朱耀辉受贿事实的认定共包含10项相关信息,河南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其中9项都是“强行要求”相关部门或学校、医院为其“报销发票”。

1、要求卫生局、教体局报销发票

朱耀辉供述,其多次要求登封市教育体育局为其报销发票共计13.9万余元。他同时表示,市政府每年给其拨的包干经费一般都用不完,而其之所以选择将办公费用从教体局报销,是想要节省包干经费,最终套出后用于个人生活。

此外,其还供述,曾要求登封市卫生局为其报销发票共计10.9万余元;分两次向登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索取人民币共计2万元;以“报销发票”的形式,向登封市武术管理中心索取人民币1万余元。

2、学校、医院也成为其索贿对象

部分学校和医院也被朱耀辉多次“强行要求”为其“报销发票”。

比如,朱耀辉以为其个人消费“报销发票”为名,多次向登封市妇幼保健院索取人民币共计15541元,其中1万元由妇幼保健院院长崔某个人支付。

崔某证明,2013年朱耀辉在其单位报销过一次发票,金额5541元;2014年9月份朱耀辉给其发票其没有要,直接给朱耀辉现金1万元。

另外,朱耀辉以为其个人消费“报销发票”为名,多次向登封市实验高中索取人民币共计2万元。

3、曾要求一学校安排家属旅游

二审判决书显示,朱耀辉多次向登封市少林武僧文武学校索取人民币共计7万元,该7万元由该校校长释某个人支付。

另外,他还要求释某安排其家人到台湾旅游,共花费43300元。

朱耀辉供述,他在文武学校报销了三次发票,2013年初报销了2万元,2013年下半年报销了2万元,2014年报销了3万元。2013年他让释某安排其家人到台湾旅游。

而其在文武学校报销的票据是在日常的消费中如购买物品、请亲戚朋友吃饭等产生的票据。

  [判决]一审判10年零6个月二审改判4年

2015年10月12日,荥阳市法院一审宣判,认定朱耀辉犯受贿罪,非法所得赃款49.3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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