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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六项审批权下放通州

2016-08-12 11:02:00  国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六项审批权下放通州

8月5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涉及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六项审批权下放至通州。

此次下放的六项审批权包括:一是对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其土地出让审批由市政府下放至通州区政府。二是地价评审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下放至通州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是建设项目施工环节的许可、服务、监管事项下放至通州区住建委。四是建设项目(不含市级管理河道和跨区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下放至通州区水务局。五是移植限伐区林木审批、采伐限伐区1~499株林木审批下放至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六是建设项目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标准审查等下放至通州区民防局。中央国家机关在京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仍由市级审批部门负责办理。

根据《方案》,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手续和立项手续将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同时,简化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审批手续,规划国土部门出具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后,项目单位即可申请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登记等手续。取消在已批准建设用地范围内改建或扩建项目的用地预审;经勘查未形成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区域,建设项目用地手续不需进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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