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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证六问:办居住证如何证明居住超6个月

2016-08-11 15:21:33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政解|北京居住证六问(1)办居住证如何证明在京居住超6个月?进京先办《暂住证》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硕)8月11日,《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正式发布,“暂住证”将可升级为“居住证”。根据“办法”,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申请领取居住证。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怎么证明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办法”中称,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如何证明?“办法”中明确,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法”表示,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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