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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任何单位不得无故让民众到派出所开证明(1)

2016-08-11 08:50:43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公安部:无法律依据任何单位不得让群众到派出所开证明

中新网8月11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近日,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并下发通知,就贯彻落实工作做出部署,公安部负责人表示,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凡是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事项,任何单位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

公安部负责人就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答记者问

1、问: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两个文件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是公安部等12个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务院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要部署的实际举措。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公安部将改进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职能转变的一项重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协调12个部门深入研究、全力攻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一突出问题。经过半年多的努力,于近日出台了《意见》和《通知》两个文件,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改革政策制定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坚持服务为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本着精简、便民的原则,对各类证明,能取消的一律取消,需要保留的进行严格规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轻群众负担,把优化服务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依法治理。围绕法治这一根本原则,要求群众开具证明必须做到于法有据,避免工作中的随意性。三是坚持源头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仅解决公安派出所“开不开”的问题,更要解决“要不要开”、“由谁开”、“怎么开”的问题,不仅要“砍掉”一批无谓的证明,还要明确相应的保障性措施。可以说,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是12个部门联手进行的一项综合施策、系统配套的改革。

2、问:这项改革的难点是什么?请问是怎样破解的?

答:难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多”,证明的种类多、涉及的部门和办事环节多,随意性也比较大,有些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事项也让群众“跑腿”开证明,需要各部门统一思想,联手治理,共同发力;二是“乱”,要求群众开证明的法律依据不清、部门责任不明,实际操作中缺乏统一规范,必须从制度上破解难题,从源头上规范各部门行为,做到于法有据、方便群众,让群众清清楚楚地知道什么证明需要开、该找谁开、怎么开。

破解这一难题,关键是要下真功夫、深功夫,一项一项地去研究、一项一项地“啃硬骨头”。为此,公安部等12个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第一,深入调查研究。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对证明的种类、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摸底调查、梳理分析,各部门也都对各自职责内的证明事项和相关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二,加强部门协调。12个部门均本着权责一致、主动担当的精神,就有关问题反复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第三,关注地方经验。密切跟踪吉林等地先行出台改革措施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和弥补不足,为制定全国性的改革措施提供有益借鉴,做到积极稳妥。第四,坚持开门写文件。为确保文件符合群众愿望、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工作实际,12个部门联合将两个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各种渠道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建议,对改革措施的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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