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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落马厅官曾辩称:现实中做到廉洁几乎不可能(2)

2016-08-10 13:40:38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济宁一家企业与济宁医学院合作托管当地一家医院,为尽快促成合作,企业负责人找到侯端敏寻求帮助。在侯端敏的过问下,合作顺利实现。为表示感谢,2013年7月和2014年6月,这家企业负责人分两次送给侯端敏共40万元。

锒铛入狱令人警醒

作为土生土长的干部,老乡同学、亲戚朋友、老同事老部下多,处在人情关系的重重包围中挣脱不开,一度让侯端敏很烦恼、很纠结。2011年就任济宁市医学院党委书记后,侯端敏多年来谨小慎微的心理发生了变化,“船到码头车到站”,他觉得自己可以放松一下了。在他看来,相对封闭的高校和政府机关不同,不会引起外界关注,“只要自己不主动张口要大的,拿点小的也无妨”。

检察机关指控侯端敏的28起受贿犯罪事实,只有一起是其在鱼台县时犯下。2002年,侯端敏离任鱼台县委书记前,收下了他曾大力支持的鹿洼煤矿矿长张延金送来的10万元。另有10起受贿发生在其任济宁市副市长期间,有17起发生在其任济宁市医学院党委书记期间。在2012年至2014年的两年间,侯端敏受贿金额高达244万余元,占其受贿总数的78%。

潍坊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端敏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13.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全部退赃等从轻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侯端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13.2万余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应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但侯端敏却辩称,现实环境中完全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几乎不可能,特别是处于各种关系包围的领导干部。在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时,侯端敏在悔过书中写道:“很多人以人情为由头,借年节和红白喜事之机,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范畴的钱物,收下就得违心地给人家说话办事。”因没能抵御住一次次所谓“人情”掩盖下的金钱诱惑,侯端敏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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