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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回应新出租须用电动车:可与燃油车并行使用

2016-08-07 14:30:15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衡水回应新出租车须用电动车:可与燃油车并行使用

中新网衡水8月7日电 (记者 崔志平)就近日媒体报道“河北衡水要求新出租车必须用电动车 全市无充电桩”一事,衡水市官方7日做出回应称,鉴于该市目前新能源汽车以及相应配套设施仍不完善,在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同时,允许新能源出租车和燃油出租车并行使用。

近日,有媒体报道,最近河北省衡水市的一些出租车司机没法上班了,因为他们的车辆在开满8年报废或者发生事故报废之后,没办法再更换新车。从今年3月1号开始,衡水市车管所要求所有新上的出租车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对更换或新增的燃油车,不再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该事件一经媒体披露后便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据衡水市官方介绍,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未来发展的方向,有助于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但鉴于目前新能源汽车以及相应配套设施仍不完善,在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同时,继续为更新的燃油出租车办理相关手续,允许新能源出租车和燃油出租车并行使用。

衡水市官方表示,在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方面,该市市区已经建成充电站20座,充电桩600余个,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政策也在进一步完善,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财政相应补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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