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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白云机场2.4亿工程被曝4500万转标(2)

2016-08-06 18:20:02  华夏时报    参与评论()人

一位举报黄某荣违法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他曾多次向省安公司反映此事,最初省安公司非常重视,要求黄某荣处理好此事,以避免省安公司被牵涉。但后来,省安态度发生变化,不再理会。

而多段省安公司第四分公司负责人的录音显示,他们对于该白云机场工程项目被转包一事非常清楚,对于承包人之间的纠纷,希望自行处理。

8月3日,省安第四分公司总经理张丹宇面对记者的采访要求,以双手作揖姿式拒绝,称此事他不方便说话。而在省安公司,对于在白云机场项目上的违规问题,其办公室潘姓工作人员直接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7月21日、22日、8月3日,记者曾三度在上班时间前往省安公司,但该公司总经理金卫东均未到岗。对此,潘姓工作人员称“老总在外开会”。当记者要求提供开会记录和具体会议名称时,潘以“这是机密”回应。

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后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属国有独资企业。

与省安公司直接拒绝接受采访相比,牵涉此事的工程业主单位则表现积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宣传部向《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表示,在报道刊发后,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按程序第一时间启动了调查,约谈了举报人,向上级做了报告。公司正在严格按程序进一步深入调查中。上级和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党委态度坚决,要求认真深入调查,查明真相,厘清责任。如果涉及公司相关人员涉嫌违纪违规,将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线索,将移送司法机关。

8月3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上级单位广东省国资委纪委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已注意到相关报道,并已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调查此事,但调查需要一段时间。

北京市浩伟律师事务所王云志律师指出,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

而《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

“如果省安公司违反上述条款,则涉嫌违法,应追究其违法责任。”王云志说。

他进一步指出,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应对媒体所曝光的操纵招投标、以巨额现金买标卖标的事项介入调查,查明真相,追究违法违规者的责任,给公众一个交待。

据了解,引发腐败风波的这一白云机场工程项目目前已经进入到了实施阶段,但工程量仅完成五分之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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