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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政协副主席李学海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

2016-08-06 16:50:21  齐鲁晚报    参与评论()人

李学海

李学海

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5日上午举行。会议决定,鉴于李学海涉嫌严重违纪,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免去李学海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政协第十二届青岛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李学海个人简历

李学海,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于山东莱西,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开大学、长江商学院EMBA。任青岛市政协副主席。

1975.08-1984.05,莱西县第三中学任教,1981年作为选调生,先后任招远县勾山公社团委干事、中共招远县委组织部干事、共青团招远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84.05-1988.12,莱西县姜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院上镇党委书记。

1988.12-1990.04,莱西县教育局长、党委书记。

1990.04-1992.05,莱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2.05-1997.12,莱西市委副书记、即墨市委副书记。

1997.12-2008.03,青岛市城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委书记、党校校长、青岛出口加工区工委书记、副市级干部。

2008.03-2011.11,青岛市市南区委书记、党校校长、副市级干部。

2012.03 —,青岛市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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