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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施行一年多 仅7省份全区域颁新证(2)

2016-08-06 05:30:1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各地执行过程中,政府机构意识不够,所以实施起来动力不强劲。他认为,这项工作需要细致执行,为基础性制度打好奠基,也是推行较慢的原因之一,“如果走过场,基础不实,留下的空白会对将来的很多政策执行产生影响。”

为何有些城市落实进展缓慢?

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严重滞后

新京报记者分析发现,能够全区域落实的地市,多为一线城市及直辖市。此外,大连等计划单列市推动进度较快,主要是因为国土与房管部门原本就在一起。

上述省级国土资源厅官员证实了这一点,他直言,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推动过程中,住建部门所带来的阻力是最大的。

“原本房产证的核发权力在住建部门手里,这项职能要收取费用,用来给房产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发工资,现在发证的权力拿走了,收费管理也将全面规范化,这部分人员的开支渠道划拨给了国土,住建方面自然是不愿意的。”该官员透露,在与住建部门对接时,经常受阻,理由是“要听上级部门的指示,目前没有接到通知”。

另外,顾云昌也认为,各省份在编制确定核发方面的推动力度,也直接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进程,“职能统一,人员必然要减少,编制自然需要调配,这就需要政府及编办的权衡。”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曾表示,从全国来看,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严重滞后,已成为当前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的最大难题和障碍。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即使是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整合相应的登记机构,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完全到位。

■ 对策

国土部第四季度各地督查

如何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在市县级落实?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提出,各地不能停留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层面,要实实在在地整合统一登记的职责和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该负责人还表示,各地应厘清登记、交易、审批管理的职责边界,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归并。还应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相关部门应划转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设备和相关经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

顾云昌建议,现在距离任务完成还剩不到5个月的时间,应该适时执行问责制,地方政府主管领导也应积极参与协调。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为尽早在年底前完成所有市县“发新停旧”的目标,国土部将于第四季度开展实地督查,对地方各级政府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进一步抓好登记资料移交等关键环节,促进机构建设到位、资料移交到位、资金保障到位。

不动产登记简化房产交易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对于百姓而言有何意义?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该项制度将原本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市民在办理土地、房屋、林权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可以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不需再跑到林业局、房管局等不同部门分别办理。

以市民普遍关注的房产交易为例,在执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需要先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证,再到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土地证。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实施之后,房产交易流程简化,房产证与土地证将统一换发为一个不动产登记证书,只需在国土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机构一站式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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