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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悬赏排查精神病 专家:盲目举报或导致社会无序(2)

2016-08-03 10:30:57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对于网友们“符合这11条标准难道就是精神病”的质疑,冯长富表示,“11条”只是排查依据,而不是诊断标准。“比如排查非典时,如果咳嗽发热就进入筛查范围,但是并不意味着只要咳嗽发热就肯定感染了非典。”冯长富说。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敏表示,对于发动群众排查精神病患,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虽然精神卫生法中明确鼓励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精神疾病防控和治疗,但也未规定是否可以现金奖励的形式鼓励群众提供线索。“按照行政比例原则,卫生部门在‘有奖购买’线索时需考虑到可能发生的负面作用,比如公民隐私的泄露、是否会引发恐慌,等等。”张敏说。

记者以线索提供者的身份致电双流区白沙镇卫生院,该院工作人员告知,卫生院受理本镇辖区的线索,但是线索提供者需先到卫生院填写一份承诺书,不仅要承诺所提供信息属实,还需承诺对提供内容保密。“保密承诺是双向的,你要对所说的情况保密,我们也对你‘爆料人’的身份保密。”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样是为了保护病患和“爆料人”的身份隐私,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根据白沙镇卫生院的解释,线索提供者签订保密协议后,会先领到50元“电话补助”,而后卫生院会根据线索,联系相关社区的工作人员或者社区全科医生到疑似病患家中做进一步核实。核实后会由精神病医院进行最终诊断,确诊后线索提供人便会得到另外300元奖励。

那么,精神病患被“举报”并确诊后,是否就将面临被强制送往精神病院的命运?安均告诉记者,在公布了花钱买线索的消息后,截至目前全区共接到了8起线索,经过初步核实,这8位病患均属于严重精神障碍,然而,他们都不用住院,只需定期服药以及医生定期家访。“他们都属于严重精神障碍的0到2级,没有人身伤害性。”安均表示,只有3级及以上的且具有人身伤害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才会被送到精神病院。

这样排查合适吗

专家:与其奖励举报,不如加强疏导

尽管“花钱买线索”的做法受到诟病,但冯长富表示,我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开支项目中,重性精神病管理是其中一项。“我们的奖励资金就从专项经费中出,不另占财政拨款。”冯长富说。

然而,不少社会学家、精神卫生专家对此做法并不表示认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一旦开启发动群众“举报”精神病的先例,难免有人被误伤,而且盲目发动群众举报会造成社会无序状态。

“像排雷一样在人群中公开排查精神病患者,会造成两方面恐慌。”一名精神障碍康复患者表示,“花钱买线索”的做法未免太“简单粗暴”,一方面会让普通公众误解认为社会上已经存在相当数量的危险精神病患,从而引发安全恐慌,另一方面会让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感到被“搜捕”,甚至让患者陷入极度自卑。

实际上,我国的精神障碍患者已经形成较为庞大的群体。以双流区为例,记者从区卫计局了解到,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该区记录在档的便有2495人。“这里面只有约5%的病人有人身危害性。”冯长富强调,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绝大多数都是没有人身危险性的,但如何让他们得到社会真正的接纳确实面临难题。

“有时人们一说到精神病就‘谈虎色变’,这使得很多病患受到身心伤害。”四川省智力残疾人协会主席胡斌表示,一些影视文学作品和新闻报道故意放大精神障碍患者的危险性,但实际上只有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才有部分具有人身危险性,其数量占比极少。

另一方面,精神病医疗资源的紧缺也使得相关的医疗卫生知识普及工作捉襟见肘。“有机构做过统计,全国在精神障碍疾病方面的医患比是1∶840。”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专家秦晓荣表示,精神疾病的医护人员劳动量较大,而且部分岗位比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陪护人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愿意从事相关职业的人也就相对较少。

“与其简单地用金钱奖励来加大排查力度,不如在全社会加强精神卫生疾病的防控和疏导。”胡斌建议,应该加大相关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并在基层卫生机构设置精神障碍咨询岗位,引导全社会用爱心和善意来看待精神障碍患者,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推进排查和治疗工作。

《 人民日报》( 2016年08月03日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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